8月30日,恩施州森林公安局出臺政策,對舉報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8種違法行為,最高給予1萬元獎勵。
恩施州擁有4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野生動物資源豐富,包括金絲猴、豹、雲豹、扭角羚、白鶴、林麝、金雕、中華秋沙鴨等8種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和獼猴、短尾猴、豺、黑熊、穿山甲、黃喉貂、大靈貓等69種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
為保護好野生動物資源,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恩施州森林公安局鼓勵公眾舉報以下8種違法行為: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非法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以野生動物收容救護為名買賣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非法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非法出售、購買、利用、運輸、攜帶、寄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非法出售、利用、運輸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非法生産、經營使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或者沒有合法來源證明的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的食品的;非法為食用購買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
公眾可以通過電話、郵箱、微信等方式,向州、縣市森林公安局、森林派出所、自然保護區分局舉報。線索一經查實,按照行政案件、刑事案件一次性給予獎勵400元至2000元、2000元至10000元。(湖北日報記者林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