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湖北省納入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試點
長江日報  2018-10-08 16:57:39

  近年來,隨著大量公租房建成和交付使用,公租房運營管理中專業人員不足、服務水準不高、管理不規範等問題日益凸顯。為進一步完善公租房運營管理機制,更好地吸引企業和其他機構參與公租房運營管理,近日,住建部、財政部聯合下發《關於印發推行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試點方案的通知》(建保〔2018〕92號)(以下簡稱《通知》),湖北等8個省(區)納入開展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試點。

  《通知》明確了指導思想和堅持政府主導、公開擇優和注重實效的基本原則,通過試點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試點成果,為提升公租房運營管理能力提供支撐。

  《通知》從明確購買主體、規範購買內容、科學選定承接主題、做好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與機構改革的銜接、完善購買機制、落實經費保障、規範服務標準、全面實施績效管理等方面明確試點內容,並從加強指導監督、推進試點實施、注重宣傳引導和暢通投訴建議渠道四方面明確試點要求。

  《通知》指出,購買內容主要包括入住和退出管理事項、租金收繳和房屋使用管理事項、維修養護事項以及綜合管理事項等四大類。

  其中,入住和退出管理事項,主要包括組織選房,租賃合同簽訂、續簽、變更,辦理入住手續,採集新入住住戶基本信息,建立住戶檔案,辦理退房手續,不得包括對保障資格的準入和取消。

  租金收繳和房屋使用管理事項,主要包括租金代收代繳、催繳,日常使用情況的巡查,及時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並採集證據上報。

  維修養護事項,主要包括公租房項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管理,不得包括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工程建設。

  綜合管理事項,主要包括住房保障信息系統建設和維護,信息採集和錄入,智慧化管理系統及監測平臺建設和維護,社會調查、績效評價及群眾滿意度測評。(長江日報融媒體記者嚴玨 通訊員聶婧一)

編輯:蘇喜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