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武漢市正式實施《反恐怖防範系統管理規範》。這是國家反恐怖主義法頒布實施以來,湖北省首部反恐怖防範地方性標準在武漢落地。
《規範》總則從範圍、規範性指引文件、術語和定義、反恐怖防範原則、反恐怖防範目標分類和防範等級劃分、反恐怖防範目標重要部位、常態及非常態反恐怖防範、應急準備要求、監督檢查等方面做了具體規定,明確各相關部門、單位應當履行的反恐防範主體責任。
針對水、電、油、氣及軌道交通等涉及國計民生的基礎設施及人員密集場所等重要部位,《規範》制訂了涉及公共供水、電網、燃油供儲、燃氣供儲、城市軌道交通、橋隧設施、人員密集場所、商場超市等防範標準8大分則。
武漢市反恐辦相關負責人介紹,《規範》一方面用標準化思維推進武漢市各相關單位落實責任,構建多位一體防控格局;另一方面,為各級反恐部門推進反恐設施建設提供了更具實用性、操作性的規範指引。(湖北日報記者王哲、通訊員胡瓊之、李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