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湖北省首個職業農民職稱評定地方性標準,在宜昌市遠安縣發佈。農民職稱評什麼、怎麼評、職稱設置、分值計算等,從此有章可循。
宜昌在湖北省率先探索農民職稱評定工作,于2015年在宜都組織了首次評審。如今,宜昌市已有328名農民取得中初級職稱,覆蓋所有縣市區。最新印發的國家《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提出,鼓勵各地開展職業農民職稱評定試點。
“給農民評職稱,很多人還不理解,認為沒必要、沒作用。很多農民也不知道這項政策,”宜昌市人社局副局長郭建民説,“但新型職業農民有了職稱後,職業自豪感會提高,政府幫扶也更有針對性,能有效激活農村生産力。”
宜昌《新型職業農民專業技術職稱評定規範》將農民專業技術職稱設為生産經營型、專業技能型、社會服務型三類,具體包括種植業、畜牧業、水産業、農業機械、農業工程5類13項。每項職稱又分五級: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和高級。
宜昌設立農民職稱評定機構負責評定工作。申請者首先要進行水準能力測試,總分100分,成績3年有效。初級採取閉卷考試方式。中高級採取面試方式,進行現場答題或技能考核,由隨機抽選的3名至5名專家考核申報人的産業政策知識、專業知識和技能操作能力。接著進行綜合評審。將水準能力測試的成績乘以40%,計入總分(總分100分)。剩下60分進行綜合評審,包括學歷、表彰獎勵、培訓經歷、生産經營能力、技術成果形成和轉化能力、輻射帶動能力六項指標。評分指標更重視農民的實際能力,例如學歷只佔5分,而生産經營能力和輻射帶動能力分別佔20分和15分。
“要讓農村的能人嘗到更大甜頭,鼓起更大幹勁。”郭建民説,宜昌將出臺農民晉陞職稱的激勵政策,為其免費提供技術諮詢,優先享受惠農政策,優先安排學習培訓等。同時,將堅持寧缺毋濫的原則,不盲目追求評審數量和規模,維護農民職稱評定的權威性、公信力。(湖北日報記者吳擒虎、通訊員黃海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