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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立法管理河道採砂 維護江河秩序
新華社  2018-10-15 13:09:22

  近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湖北省河道採砂管理條例》,該條例將於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這是湖北省首次對河道採砂進行立法規範。

  河道採砂事關河勢穩定、防洪安全和通航安全,也事關生態環境保護和社會穩定。據介紹,條例圍繞當前採砂管理主要問題和難點,其中明確,在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的基礎上,將河道採砂管理納入河湖長制管理,要求健全河道採砂管理的督察、通報、考核、問責制度。

  尤其在落實總量管理方面,明確採砂總量控制。該條例要求地方實際審批的年度採砂總量不得超過年度採砂控制總量,每一可採區實際審批的年度採砂量不得超過該可採區的年度採砂控制量。同時,強調規劃和許可分級負責,河道採砂許可必須通過招標、拍賣、掛牌等公平競爭的方式實施等等。

  同時,該條例規定還將加大對“非法採砂”懲處力度,包括增加對非法採砂船舶(機具)、運砂船舶(車輛)以及非法採運的砂石採取扣押強制措施的規定;提高非法採砂罰款額度,設定了3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未持有合格檢驗證書、登記證書、必要航行資料的採(運)砂船舶(機具)在河道違法採砂的,予以沒收。(新華社武漢記者黃艷)

編輯:蘇喜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