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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規範城鎮公廁運營管理 提倡24小時開放
湖北日報  2018-10-16 17:42:05

  “公廁指向牌應設置在距公廁50米至200米的位置,宜安裝在醒目的標誌桿上。”近日,湖北省住建廳印發《湖北省城鎮公共廁所運營管理工作規範》,對城鎮公廁管理、保潔要求、標識標牌設置及監督考核等做出規定,規範自9月17日起試行,試行期一年。

  該文件要求,城鎮公廁開放時間原則上每天應不少於12小時,宜實行24小時免費開放,當遇到惡劣天氣、停水停電、管道堵塞、人流量劇增等突發事件時,應採取應急服務保障措施,確保公廁服務連續、正常。公廁設施損壞、破損,應在2日內修復。城鎮公廁應保持內外環境乾淨、衛生,使用方便。廁所內無蠅蟲,基本無臭味,地面無積水、痰跡或者煙頭、紙屑等雜物,便器內無污垢、雜物、積存糞便,墻壁、頂棚無積灰、污跡、蛛網等。

  在一類公廁中,要免費提供手紙、洗手液,用量充足。免費提供烘手器。能提供應急藥品、熱水及簡單的資訊,主動為盲人、殘疾人、孕婦等特殊人群提供幫助。附屬式公廁提供除臭設備,定時開啟使用。有無障礙設施的公廁,應設置含無障礙設施導向標誌牌。城鎮公廁信息應納入城鎮公廁雲平臺管理,建立“互聯網+城鎮公廁”服務模式,方便公眾通過網絡查找公廁,服務更便捷。

  文件還要求,各地政府可通過財政補助和獎勵等形式整合社會資源,鼓勵沿街單位、商業服務窗口單位、加油站、賓館飯店的內部廁所對社會免費開放。除特殊情況外,沿街公共建築內廁所原則上必須對外開放。

  此外,各地應完善以公共財政為主導的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機制,充分發揮政府投資的引導和鼓勵作用,開拓多元化投資渠道,鼓勵社會資金和社會力量參與公廁建管,對城鎮公廁建管的投入給予傾斜。(湖北日報記者彭一葦、通訊員白興雷)

編輯:蘇喜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