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街頭巷尾的小攤販能否經營?我省出新規,給出新的解決辦法——— 無證無照經營,不再一刀切
街頭巷尾的小攤小販,方便著市民的生活日常,卻因為沒有證照一度成為執法部門取締的對象。偌大的城市裏,可有一隅安放?
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背景下,一些前所未有的新業態也在以蓬勃之勢闖入大眾視線。萌芽之初,可否得到相關職能部門的包容對待?
這些,在近日湖北省政府辦公廳公佈的《關於加強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綜合治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裏都有答案。
允許一批無證照“雙創”群體正常經營
《意見》共11條,內容包括:要求各地各部門持續降低準入門檻,放寬準入限制,壓縮企業開辦時間,消除無證無照經營滋生的制度性障礙;加強政府部門間無證無照經營監管信息共享和協作聯動,提升監管成效;針對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的影響和危害程度,遵循“查處與引導相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推行建設性執法等三類措施,切實保障民生安全,促進創業創新等。
湖北省工商局登記監管處處長沈文君表示,針對以往存在的無證無照經營查處範圍過寬,難以滿足鼓勵創業創新的需求;相關部門的監管職責劃分不夠清晰,相關條款與行政強制法規不一致等實際問題,該《意見》突出問題導向,先後徵求編辦、法制、商務等22個省直部門意見。“允許一批無證照經營戶正常經營,是《意見》的亮點之一。”湖北省工商局登記監管處副處長楊菀城表示,《意見》中明確要求各地根據城市發展規劃、群眾需求及環保安全等因素,科學合理規定相關區域和時間,允許創業創新群體無須辦理證照即可在早市、晚市、週末集市或季節性市場內經行銷售農副産品、日常生活用品等。
同時,《意見》明確要求加大對大學生、退伍軍人、老弱殘疾等特殊群體謀生創業的扶持力度,支持個人利用自身技能在居民小區或其他人口密集區域附近固定場所,為社區群眾提供縫紉、理髮、修理等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服務。
湖北省工商局副局長彭明方表示,改革開放初期,街頭巷尾的小攤小販們就是中國民營經濟的星星之火,工商部門發放的營業執照讓他們擁有合法身份,中國經濟在此基礎上得以蓬勃發展。2018年是改革開放40週年,在“雙創”背景下,政府再次為有創業創新意願,但沒有資本經營、沒有很強就業能力的大眾群體提供便利,對於營造寬鬆的創業創新環境,鞏固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義。
分類施策,權責統一
《意見》另一大亮點,則是要求各地各部門堅持嚴而不苛、松而有度的尺度,對無證無照經營行為探索包容、審慎監管方式。
根據不同情況,有針對性地制定查處措施,對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新業態、改革創新中出現的新問題以及創業群眾輕微的違法違規行為,以指導規範為主、懲處為輔。對不涉及食品安全、生産安全等情況的無照經營行為,限時整改到位且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要分類施策,以引導、整改為主,而不像以往“一刀切”。“從以往的‘一刀切’取締到現在的分類施策,這背後是執法理念的轉變,由趨利性執法到建設性執法,更為理性且人性化。”沈文君表示。
審批是權力,而監管是責任。針對以往重審批輕監管甚至是只審批不監管的情況,《意見》要求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明晰權責且將其統一。“各自對自己的審批負責,‘九龍治水’導致相互推諉或是‘東家過失西家背鍋’的現象有望緩解。”業內人士指出。“市場主體的營業執照由工商部門頒發,但經營許可證則由各主管部門頒發。”楊菀城表示,《意見》明確經營者無照經營的行為,由工商(市場監管部門)予以查處;而無證經營的由對應審批部門予以查處。
對於沒有規定、規定不明確的、監管職責有交叉重疊的情況,將由湖北省市場監管聯席會議提請湖北省政府指定相關部門履行監管職責。(湖北日報全媒記者張茜 通訊員上官曉敏 高佳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