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上午,湖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十九次主任會議。受湖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蔣超良委託,湖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任王玲主持會議。
會議聽取了湖北省機構改革有關情況的介紹,擬定了湖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議程草案和日程,決定本次常委會會議于11月15日至19日在武漢召開。
會議審議了《湖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建議表決稿)》《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條例(建議表決稿)》《湖北省反家庭暴力條例(草案二審稿)》《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草案)》,審議了《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召開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決定(草案)》《省人大常委會關於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涉及省本級地方性法規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的決定(草案)》《省人大常委會關於集中修改、廢止省本級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地方性法規的決定(草案)》,審議了《襄陽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等報批法規。
會議決定,將上述有關法規、決定草案和報批法規提請湖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或表決。
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湖北省湖泊保護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湖北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關於《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實施決定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情況的報告》的審議意見,聽取和審議了湖北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關於審議《關於湖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實施情況的中期評估報告》的情況和湖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湖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實施情況中期評估的調研報告,關於審議《關於2017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的情況,關於《省人民政府關於2017年度國有資産管理情況的綜合報告》和《省人民政府關於2017年度企業國有資産專項報告》的初步審議意見。
會議決定,將上述有關報告提請湖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
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湖北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於湖北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交辦情況的報告,審議了湖北省人民政府、省高級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檢察院關於湖北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決定將上述有關報告提請湖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
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湖北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關於湖北省交通運輸廳《關於〈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的審議意見、關於《省財政廳〈關於進一步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的決定〉實施情況的報告》的審議意見,湖北省人大城鄉建設與環境資源保護委員會對湖北省住建廳《關於貫徹實施〈湖北省城鎮供水條例〉情況的報告》的審議意見。會議決定,將上述審議意見轉請實施機關研究處理,並將審議意見連同實施情況報告一併印發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
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湖北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關於確定“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人”的意見。
會議還決定,將有關報告和審核意見印發湖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
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洪宇、王建鳴、劉曉鳴、胡志強出席會議。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省人大各專(工)委負責人列席會議。(湖北日報記者王馨、通訊員朱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