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武漢6年發放穩崗補貼11.31億元 惠及企業7000多家次
12月5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表示,在支持企業穩定發展方面,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長江日報記者5日從武漢市人社局獲悉,從2012年起這一舉措在我市已通過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方式實施,2017年,對於沒有裁員的企業,補貼比例由50%提高到70%。
據悉,2015年3月,武漢市失業保險費率由3%降低為2%(其中單位1.5%,個人0.5%);2016年5月,武漢市再次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由2%降至1%(其中單位0.7%,個人0.3%)。2016年起,武漢市調整工傷保險費率及浮動檔次,名義綜合費率由1%降為0.75%,實際徵收費率為0.64%。
自2012年起,湖北在全國率先探索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把穩崗補貼列入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範圍,充分發揮失業保險預防失業、促進就業功能作用。穩崗補貼政策的實施,將預防失業的“關口”前移,由被動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向主動穩定就業崗位轉變。同時,注重發揮企業穩定就業崗位的主體作用,形成了政府支持企業、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共同穩定就業的工作格局,增強了失業保險制度的生機活力。
2012年以來,武漢市開始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2017年,武漢市進一步提高穩崗補貼比例,對於沒有裁員的企業,補貼比例由50%提高到70%;對裁員率低於城鎮登記失業率的企業,補貼比例由40%提高到50%。業內人士表示,這一政策調整,相當於對不裁員企業實行失業保險單位繳費部分零費率。據悉,自2012年實施穩崗補貼以來,武漢市共審核撥付穩崗補貼11.31億元,惠及企業7708家次,穩定就業崗位225.18萬人次。(長江日報記者章鴿 通訊員彭燕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