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湖北省城市公交生命防護裝置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新購置的城市公交車輛(含更新和新租賃)必須具有駕駛區域安全防護隔離設施(前裝);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現有城市公交車輛(含租賃)駕駛區域安全防護隔離設施安裝工作。
《行動方案》要求,城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會同公交企業對現有公交線路進行全面排查,對途經臨水臨崖、急彎陡坡、橋梁隧道路段行駛的公交車輛,2019年1月31日前,採取改造安裝、調配運力等方式,達到具備駕駛區域安全防護隔離的要求。達不到要求的,公交企業必須配備隨車安全員。公交企業要落實主體責任,在車輛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維護駕駛員安全運營環境。同時,要加強安全應急處置能力培訓,強化駕駛員心理疏導、情緒管理,確保駕駛員心理和身體健康。(人民網武漢肖璐欣 方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