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千湖之省”之稱的湖北以治污水、排澇水、保供水、抓節水等為抓手,推進城鎮水環境綜合治理。湖北省住建廳日前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城鎮水環境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立足湖北省水系發達的特點,加大城鎮水污染防治力度,持續改善水環境品質,保障水生態安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湖北要求,2019年底,湖北省所有新建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一級A標準;生態敏感地區、水體污染嚴重地區、環境容量較低地區,按照受納水體水質標準要求執行更高標準。敏感區域、長江幹流及主要支流沿線以及水質未達標、劣V類水體所在的匯水區域2019年底前完成提標改造任務。
湖北將重點提高武漢、黃石、宜昌、荊州、荊門、孝感、咸寧、恩施等市(州)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進水濃度與削減效益,加快漢江中下游、清江流域、三峽庫區、丹江口庫區等區域內污水收集管網特別是支線管網建設。
湖北提出,2019年6月底前,所有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全面轉入試運行;2020年底,湖北省鄉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75%。強化污泥産生到處置全過程監管,嚴厲查處污泥違法傾倒行為,確保各市(州)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2020年底前達到90%以上。同時,持續開展湖北省城市黑臭水體狀況摸底調查,加大黑臭水體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會公佈治理情況。(新華社記者徐海波、黎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