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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運會知識産權保護規定》4月1日起實施
湖北日報  2019-04-02 11:42:15

  4月1日,武漢軍運會執委會通報,《湖北省第七屆世界軍人運動會知識産權保護規定》(簡稱《保護規定》)自當日起實施,侵犯軍運會知識産權構成犯罪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軍運會執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2008年北京奧運會、2010年廣州亞運會、2011年深圳大運會、2014年南京青奧會等國際性大型運動會,都制定了專項知識産權保護法規、規章,對相應知識産權進行保護。世界軍人運動會作為專業特徵明顯的國際性賽事,僅靠國家現行的特殊標誌、商標、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保護等方面相關法律法規,不足以對軍運會知識産權提供具有針對性的保護。《保護規定》頒布,對促進軍人運動持續、健康發展,保障知識産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提升我省尊重知識産權、尊重創新的良好形象,圓滿完成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央軍委交給湖北的任務意義重大。《保護規定》對適用範圍和保護對象、軍運會知識産權保護的工作機制和部門職責、軍運會知識産權的使用、如何保護軍運會知識産權、對侵犯軍運會知識産權的法律責任等5大方面都做出了明確規定。

  據介紹,軍運會知識産權的使用,分為商業使用和公益使用兩種方式。商業使用主要是指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如將軍運會有關商標、特殊標誌、吉祥物等用於商品、商品包裝、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用於服務項目、廣告宣傳、商業展覽、營業性演出等商業活動中;銷售、進口、出口含有軍運會有關商標、特殊標誌、吉祥物的貨物、物品;製造、銷售軍運會有關的商標、特殊標誌、吉祥物等等。公益使用,主要是指非以營利為目的使用,比如政府用來為營造氛圍在各個街道、社區使用軍運會標誌進行宣傳的行為等。無論以何種方式使用軍運會知識産權,均需向軍運會執委會相應部門進行申請。

  武漢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説,為確保《保護規定》落到實處,該局擬建議武漢市政府建立保護軍運會知識産權的工作協調機制,並建立相關信息共享平臺,方便及時向相關職能部門移送侵權線索。此外,還將設立電話舉報、網絡舉報、信件投訴等綜合平臺,建立社會監督機制,維護軍運會知識産權的嚴肅性、完整性和規範性。(湖北日報記者李源、通訊員萬建輝)

編輯:蘇喜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