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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寧探索包容審慎市場監管
湖北日報  2019-05-20 13:19:47

  5月10日,咸寧市司法局、咸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咸寧市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這是該市探索推進包容審慎監管,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一項舉措。

  已取得藥品廣告批文,但發佈廣告時未標明批准文號——以前,此類輕微違法行為,市場主體往往被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今後,這份罰款有可能“免交”。此次免罰清單規定,市場主體發生符合規定情形的50項輕微違法違規行為的,市場監管部門應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以糾正違法行為、督促守法經營為目的,凡規定有責令改正等行政措施的,應當運用責令改正等行政措施;屬於首次輕微違法、具有可罰可不罰自由裁量情形的,盡可能不予處罰,實現行政執法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對不予處罰的當事人,則通過批評教育、指導約談等措施,促進經營者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

  咸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王用新表示,免罰清單是建立市場領域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容錯機制的一個探索,希望讓企業真正感受到“有溫度的執法”。(湖北日報記者張愛虎、通訊員梁耀)

編輯:蘇喜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