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交通建設實施“紅黑榜”制度
今後,建設(養護)高速公路、航道碼頭的企業,一旦出現較大品質安全事故被行政主管部門處罰的,將被納入黑名單,輕則被重點監管,重則被清退出市場。5月27日,湖北省交通運輸廳透露,湖北本月起已開始執行公路水路建設“紅黑名單”管理制度。
2019年5月中旬,湖北省交通運輸廳首次發佈了《關於實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市場紅黑名單管理的通知》,獎勵納入“紅名單”的誠信企業,懲戒納入“黑名單”的失信企業,考核對像是所有參與湖北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含高速公路養護)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諮詢、材料(設備)供應商等企業和單位。
據介紹,最近一年內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都將被納入“黑名單”:發生較大工程品質、安全生産事故,被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拖欠農民工工資,造成群體性上訪,影響惡劣;招投標過程中圍標串標,被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罰;觸犯單位行賄犯罪及其他應當列入“黑名單”的情形。
與此同時,連續兩年被列為我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企業信用評價AA級的企業,以及最近一年內獲得詹天佑獎、魯班獎國家級重要工程獎項等情況的企業,可列入“紅名單”。
湖北省交通運輸廳相關人士表示,納入“紅名單”的企業,將會按國家有關聯合獎懲的規定獲得激勵;被納入“黑名單”的企業,則不能參加各類評優表彰,還要接受頻次和力度高於其他企業的監督檢查等。
據介紹,這是湖北省交通運輸廳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的總體要求推出的一項新舉措。2018年11月,湖北省曾在全省公路水路工程招標市場啟動了失信聯合懲戒行動,凡是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企業,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企業,或近三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的企業(包括法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將被禁止參與湖北公路水路建設項目招投標。(湖北日報記者雷闖、通訊員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