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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蔡甸多措並舉推進長江禁捕退捕工作
長江日報  2020-09-15 19:06:59

  原標題:源頭打 水上查 岸線管 市場清 蔡甸多措並舉推進長江禁捕退捕工作

  蔡甸區地處長江和漢江夾角地帶,禁捕範圍為漢江蔡甸段張灣謝八家泵站——中法生態城什湖閘,全長43公里。2020年7月1日0時起,長江、漢江武漢段實行為期10年全面禁捕。

  蔡甸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禁捕退捕工作,第一時間成立了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領導小組,由區主要領導親自挂帥出征,區直相關部門及街鄉鎮主要負責人主動作為。8月10日,蔡甸區政府召開常務會議,專題研究部署禁捕退捕工作,並拿出區長辦公專項資金用於解決無證漁船的回購和禁捕執法經費。7月28日和8月19日,區領導帶隊參加部門聯合執法巡查活動,走訪餐館、漁具店等涉漁經營場所。

  “江邊無漁船、岸邊無網具、市場無江魚。”如今,在漢江蔡甸段,特別是五一村楊家口附近,不時能看到江中央成群結隊的鰱鳙魚浮出水面覓食、嬉戲,漢江魚兒歡的盛景在漢江再度重現,退捕禁捕的成效正逐漸顯現……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全力推進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不折不扣執行“禁漁令”的背後,是蔡甸區以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以壯士斷腕的氣魄,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築牢長江生態屏障的決心,蔡甸區正以實際行動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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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政執法人員在岸線巡查。

  全市率先  蔡甸漁民“洗腳上岸”奔向新生活

  “放下漁網,退捕‘上岸’後生活更穩定了,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我已經順利就業了,現在被聘為海事碼頭看護員,月收入將近有5000元,日子更有奔頭了。”蔡甸區蔡甸街漁民胡漢橋滿懷欣喜地説。隨著退補資金全部兌付到漁民手中,蔡甸區10名漁民已全部“洗腳上岸”,奔向新生活。

  據了解,自6月24日全市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工作視頻調度會以來,蔡甸區集中人力、集中時間,一週內率先實行一船一檔一卡、銷號式管理,全區最終鎖定禁捕水域內退捕漁船49艘,其中有證漁船5艘、無證漁船44艘。經第三方評估機構對漁船評估後,與船主簽訂徵收補償協議,並完成所有徵收漁船的集中拆解。

  對退捕漁民應保盡保,應幫盡幫。“目前,我們組織專班人員與退捕漁民簽訂了補償協議,在全市已率先實現將退補資金全部兌付到了漁民手中。”蔡甸區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簡稱“蔡甸區禁捕辦”)相關負責人介紹,對5艘有證漁船共有建檔立卡的漁民10人已全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同時,有勞動能力的漁民已通過從事農業種植、外出打工、公益崗位等方式進行轉産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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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先把漁船起坡上岸,進行集中拆解。

  鐵腕整治  全天候管控嚴查非法捕撈行為

  7月30日淩晨,蔡甸區公安分局破獲一起非法捕魚案,抓獲犯罪嫌疑人王某1名,收繳地籠27米、江魚10斤、漁船1條。

  這是近期蔡甸區打擊非法捕撈水産品犯罪,立案偵辦的又一起案件。

  據悉,自7月1日以來,蔡甸區強化聯動執法,農業、公安、交通、市場監管、水務等部門,形成禁漁打非合力,收繳非法網具270部(地籠245部、絲網25條),查獲違法捕撈江魚50斤;檢查農貿市場238家次,餐飲單位1138戶次,網絡經營戶123戶次,漁具銷售門店21家;拆除區內餐館招牌12塊、收繳漁具店非法漁具110套,勸離垂釣人員430人次;摸排有非法捕漁前科等重點人員64名,並分別逐個上門宣傳禁漁政策;加大非法捕撈行為打擊力度,批准逮捕1人、行政拘留2人。同時,蔡甸區還不斷加強禁捕宣傳。累計發放禁捕資料700份、張貼市政府禁捕通告和關於維護漁業生産秩序的通知等550份。全區沿江的村組、社區及城關相關單位全部啟動電子顯示屏滾動宣傳“禁捕”政策,開通顯示屏108塊,累計進村入戶宣傳8次,並在市民集中垂釣區域張貼標語,引導市民休閒垂釣“一人一竿一線一鉤”。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們將採取社會監督與執法監督相結合,日常巡查與突擊檢查相結合,部門執法與聯合執法相結合,轄區管理與跨區域合作相結合的工作方針,運用5+2、白加黑的全天候管控方式,鞏固退捕成果。”蔡甸區禁捕辦相關負責人説,蔡甸區將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加大對重點水域、重點人員、餐館、市場的常態化巡查力度,嚴厲打擊銷售、使用非法漁具等違法行為,不斷完善聯合調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機制,為共抓長江大保護、推動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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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擊檢查商超場所,宣傳禁漁政策。

  凝聚力量  全民參與保護漢江水域生態

  “長江10年禁漁工作是一件大事、急事、難事和要事。既要出重拳,又出長拳。”為深入推進漢江蔡甸段退捕禁捕工作,日前,蔡甸區已列出了區禁捕辦成員單位、各街鄉、村的“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和“負面清單”,壓實責任,照單履責,建立“長江流域漢江禁捕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對43公里漢江蔡甸段實行挂圖作戰。同時,印發《關於漢江蔡甸段非法捕撈違法犯罪有獎舉報通告》,向社會公開了有獎舉報電話,對提供有效線索的舉報人員給予獎勵。

  “未經省級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在漢江蔡甸段(謝八家泵站至什湖閘)從事捕撈作業的;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的;使用小于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的;非法收購、加工、銷售江魚的;製造、銷售禁用漁具的,都屬有獎舉報範圍。”蔡甸區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介紹,舉報人可以通過電話、信件或者其他方式對上述違法犯罪線索行為進行舉報。

  根據《通告》指出,舉報實行實名舉報制,辦案單位將依法按照保密規定,在整個案件辦理、資金兌現過程中嚴格保守舉報人的秘密。此外,對借舉報之名,故意誣告、陷害他人或企圖冒領資金的,將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如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郵箱舉報:2458104241@qq.com;電話舉報:(工作時間)027-84995835、027-69811247,(非工作時間)13308654387、15927626529。

  (策劃:蔡甸區長江流域重點水域 禁捕退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統籌:許傳波 張鳳安 黃明飛 撰文:余康庭 李玉軍 李國橋 姚偉 周威)

編輯:蘇喜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