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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77家醫療機構年內實現“同城同病同級同價”
武漢晚報  2020-09-18 11:01:26

  原標題:向“過度醫療、大處方”説不 全市77家醫療機構年內實現“同城同病同級同價”

  近日,記者從市醫保局獲悉,武漢市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向前邁進一大步。2020年底,武漢市77家DRG付費試點醫療機構將按病組“打包”支付進行清算。這意味著,未來武漢市醫保部門不再按照患者在醫院治療時接受的服務項目與醫院進行費用結算,而是按照病例所進入的診斷相關組的付費標準進行支付。

  醫保部門與醫療機構這種新的支付方式,將有效避免過度醫療、大處方,減輕百姓就醫負擔。

  DRG,杜絕過度醫療和大處方

  近日,武漢市召開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國家試點調研座談會,武漢醫保DRG付費分組本土化方案接受國家醫保局專家組現場評估。會上透露,2020年底,武漢市77家DRG付費試點醫療機構將按病組“打包”支付進行清算,是全國30個DRG國家試點城市中,較早進入實際付費階段的城市之一。

  武漢市醫院的住院收費方式將由傳統“按項目收付費”的後付費制度,逐步向以DRG為主和按床日付費、按人頭付費等多種付費方式相結合的預付費制度轉變。

  一直以來,傳統的按項目付費方式,被認為導致了過度醫療、大處方加重了老百姓就醫負擔,亟須改革。去年5月,國家醫保局公佈了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30個國家試點城市名單,武漢位列其中,包括同濟、協和、省人民醫院和武大中南醫院“四大家”在內的57家三級醫療機構,16家二級醫療機構,具有住院條件的4家一級醫療機構探索DRG付費的“武漢模式”。

  “武漢版”DRG付費分組方案出爐

  DRG(Diagnosis  Related  Groups)的中文意為疾病診斷相關組,通俗來説,就是將相關疾病劃分為不同的付費組,進行打包付費,不再像以前那樣一項項付費。

  比如看肺炎,根據症狀輕重程度分為幾級。以往驗血、拍片都是一項項收費,DRG付費就是實行按病和治療方法、病情嚴重程度、年齡並發癥狀等多因素不同,按不同付費級別結算,肺炎診斷治療的各種檢查、治療用藥不再單獨一項項收費。

  在此基礎上,醫保部門不再是按照患者在院的服務項目支付給醫療機構,而是按照病例所進入的診斷相關組的付費標準進行支付,對醫療機構實行“超支不補、結余留用”。

  那麼,DRG每組支付標準如何確定?“疾病診斷相關分組是開展DRG付費的統一標準”。去年10月,國家版的疾病診斷相關分組(CHS-DRG)方案出臺,確定了26個主要診斷分類(MDC)、376個核心疾病診斷相關分組(ADRG),作為全國醫保部門開展DRG付費工作的統一標準。今年6月,國家疾病診斷相關分組(CHS-DRG)細分組規則公佈,將上述376個ADRG進一步細化分為618組,作為DRG付費的基本單元。

  按照要求,試點城市可以直接使用國家細分組方案,也可以自行制定細分組方案,但在核心分組層面必須與國家版376組保持一致。10日,“武漢版”DRG付費分組方案接受國家專家組評估。武漢市在完全基於國家細分組規則下,對武漢本地細分組方案進行了優化,形成651個DRG組,總體入組率達到97.7%,分組效能和一致性達到或超過國家要求。

  77家醫療機構年內實現“同城同病同級同價”

  按照國家DGR改革要求,2020年30個試點城市模擬運行該付費方式,2021年具備條件的城市可以率先啟動實際付費。

  “武漢市擬從10月開始進入模擬試運行”,武漢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武漢市已經對相關定點醫療機構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的病案首頁數據和醫保結算明細數據,根據國家DRG分組方案標準和要求進行多輪次、不同演算法進行模擬運行,不斷修正我市DRG分組,完善分組方案。同時,武漢市醫保DRG信息化平臺和綜合監管應用平臺建設正在同步推進中,年內77家醫療機構實現按DRG付費進行清算。

  湖北省DRG專家組成員沈漢斌介紹,按病組“打包”付費意味著“同城同病同價”。在分組裏,每一類疾病從開始治療一直到出院,大概花多少錢,有一個比較標準的計算機制。對患者而言,住院時就清楚治療疾病可能花多少錢,錢花得更加明白。對醫療機構實行“結余留用、超支承擔”的激勵約束機制,有助於醫院控製成本,提高服務品質,撬動管理部門提高管理水準,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

  通過DRG付費試點,還有助於推動分級診療,“當同城同病同價後,在一些常見疾病多發病上,專家多、醫療設備好的大醫院,由於人力物力成本較高,將回歸救治給付標準較高的疑難病和危重病。一些小病將下沉到基層醫院。”

  武漢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未來,我市將進一步擴大試點範圍,對全市一級、二級、三級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全面推行DRG付費。

  強化實時監管和事後監管

  DRG付費能倒逼醫院降低成本,但不少人擔心這是否會導致醫院為控製成本而減少治療。對此,“國家版”分組與付費技術規範已有頂層設計,明確為避免並遏制可能存在的醫療機構選擇輕病人住院、推諉重病人、升級診斷和服務不足等現象,保證參保居民受益水準。同時,我市醫保經辦機構將建立DRG付費監管考核制度和信息化監管手段,確保醫療機構保證醫療服務品質。(記者胡瓊之 通訊員劉欣)

編輯:蘇喜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