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佈2020年生態環境執法處罰結果
來源:湖北日報  |  2021-03-18 11:21:49

  原標題:我省公佈2020年生態環境執法處罰結果 1364起違法案平均每起罰款15萬元

  廢棄養豬場內“藏”300噸危廢、偷排廢水致使河流呈黑色……3月17日,湖北省環境執法監督局公佈了2020年生態環境執法處罰結果和十大典型案例。

  2020年,全省各級生態環境部門重點查處惡意違法排污、非法處置危險廢物、在線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環境違法行為,共對1364起環境違法案件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罰款總額約2.1億元,平均每起罰款約15.4萬元。

  據統計,武漢、黃石、襄陽、黃岡、咸寧等5個市州實施行政處罰案件超過百件,且處罰金額超過千萬元。其中,案件數量最多的是黃岡市,為296件,其次為襄陽市174件;罰款金額最多的為鄂州市,達1.01億元,其次為黃岡市,罰款金額1957萬元。

  廢棄養豬場內藏300噸危廢

  2020年4月12日,黃岡市生態環境局黃梅縣分局接到舉報稱,在黃梅縣某公司倉庫內貯存有100噸廢釩觸媒,另在長江幹堤外一廢棄養豬場內填埋有大量廢釩觸媒。

  經查,2018年9月至2019年11月,邱某等人在廢棄的養豬場內非法加工處置廢釩觸媒300余噸,並就近填埋,另將60余噸廢釩觸媒非法轉移貯存在黃梅縣某公司倉庫內,已涉嫌污染環境罪。經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鑒定,該涉案物品為危險廢物。

  5月22日,黃岡市生態環境局黃梅縣分局將該案移送至縣公安局,目前正在偵查中。黃梅縣檢察院已對邱某等3人批准逮捕。該縣將對涉案場地土壤、地表水開展生態環境損害鑒定和生態修復。

  偷排廢水 COD超標1204倍

  2020年6月4日,根據群眾舉報,荊門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對王林港雍衝支流及周邊環境進行現場查勘,發現雍衝支流水面呈黑色,約3000立方米水體被污染,雍衝支流與東寶工業園長崗一路交匯處西南角附近有人為傾倒污水痕跡。

  執法人員經調查核實,某飼料公司承包經營人黃某授意袁某駕駛農用罐車,在上述地點傾倒生産廢水,累計12車次,廢水共計約48噸。

  經取樣檢測,廢水傾倒點殘留廢水中,COD(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濃度分別超標1204倍和183倍;王林港雍衝支流河道水質中,COD和氨氮濃度分別超標5.35倍和72.8倍。

  7月24日,荊門市生態環境局對黃某的違法行為作出處罰款15萬元的決定,荊門市公安局對案件主要責任人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決定。

  事件發生後,黃某主動處置受污染水體,改正環境違法行為。後經監測,王林港雍衝支流河道地表水水質恢復正常。

  偷排廢氣 負責人被行拘10天

  2019年12月19日,宜昌市生態環境局宜都市分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某公司高純精細高嶺土加工項目正在生産,但脫硫脫硝塔停用,塔底部1個循環水池存在漏水現象。

  經調查核實,該脫硫脫硝塔于2019年11月26日開始停用,至現場檢查時仍未恢復正常,該公司涉嫌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

  2020年1月2日,宜昌市生態環境局宜都市分局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違法排放大氣污染物;1月13日,責令該公司停産整治;6月2日,依法對該公司處以罰款10萬元。6月9日,該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違法行為人張某被處行政拘留十日。(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胡弦 通訊員 胡敏 吉海英)

編輯: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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