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大慶市物價監督管理局獲悉,黑龍江省物價局、黑龍江省財政廳、黑龍江省民政廳重新制定了《黑龍江省殯葬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殯葬基本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殯葬延伸服務及公墓價格、公墓維護管理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制定或調整殯葬基本服務收費標準,應當依據有關規定嚴格履行成本監審和聽證程式。
據了解,殯葬服務分為基本服務和延伸服務。殯葬基本服務項目包括遺體接運(含抬屍、消毒)、遺體存放、遺體火化、骨灰寄存等四項服務。殯葬延伸服務指殯葬服務單位在基本服務以外,供群眾自願選擇的特殊服務項目。
四項基本服務收費標準為:遺體接運費。包括抬屍人員和駕駛人員的人工費用、接運車輛燃油消耗費用、車輛消毒及車輛折舊維修費用等。遺體存放費。包括存放間管理人員人工費用、存放間(及存放設施)折舊維修費用、用電消耗費用等。核定遺體存放費標準以“元/間·具·天”為計費單位。12小時以內(含12小時)按半天計算,超過12小時但不超過24小時按1天計算。遺體火化費。包括火化人工費用、火化間及火化機折舊維修費用、油電燃氣消耗費用等。骨灰寄存費。包括骨灰寄存管理人員費用、寄存室折舊維修費用、用電消耗費用等。核定骨灰寄存費以“元/盒·月”為計費單位。
《辦法》要求,殯葬服務單位不得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殯葬基本服務收費標準可根據提供服務的設施設備條件、服務品質等不同,核定不同檔次的收費標準。殯葬服務單位應當設置和提供普通檔次的殯葬基本服務。對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重點優撫對象等應當制定殯葬基本服務收費減免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逐步擴展到全體城鄉居民。
殯葬服務單位應當在服務場所顯著位置將本單位殯葬服務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舉報電話等內容進行公示。在提供服務過程中,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辦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大慶市物價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大慶市將嚴格按照《辦法》執行。(記者 徐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