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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發佈禁漁期通告 違規者將受嚴懲
2018-04-11 08:50:02  |  來源:人民網  |  編輯:呂岩

  近日,黑龍江省農業委員會發佈2018年禁漁期通告,對全省各自然捕撈水域實行禁漁制度,禁捕期最長55天。

  其中,黑龍江、烏蘇裏江幹流水域為55天,分別為:6月11日至7月15日,10月1日至10月20日。興凱湖水域45天,自6月6日至7月20日。綏芬河新立船口至瑚布圖河下水磨水域為52天,自5月10日至6月30日;綏芬河其它水域為37天,自5月25日至6月30日。撓力河水系(包括沿途各大中型水面)為67天,自4月15日至6月20日。其它自然捕撈水域為47天,自5月25日至7月10日。

  人工增養殖水域禁漁期由當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報省農委漁業局備案)。

  據了解,在禁漁期內,自然捕撈水域禁止捕撈作業(包括抄網),漁船、漁具要全部撤出作業場所(灘地),採取漁船與漁具分離、船加鎖(邊境地區要設專人看管)、漁具入庫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在禁漁期間開展漁業科研活動需捕撈作業的,須經省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方可進行捕撈活動。在禁漁期期間銷售地産養殖魚類的要持養殖證、當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證明或持有水産品銷售單位開具的隔夜發票,否則按違法捕撈處理。

  對違反禁漁期規定的行為,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絕不姑息;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提請公安機關處理;構成犯罪的,提請人民法院依法審理。

  監督舉報電話:0451—84618137(記者 楊海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