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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道裏區法院審理2017年環衛工人被撞身亡案
東北網  2018-05-17 08:57:59

  5月16日,哈爾濱市道裏區人民法院在第九法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由哈爾濱市道裏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李勇交通肇事一案。

哈爾濱道裏區法院審理2017年環衛工人被撞身亡案

肇事車輛。

  據了解,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12月22日4時40分許,被告人李勇酒後駕駛黑AU06M8號東風日産牌小型轎車,沿二環橋由南向北行駛至哈爾濱市道裏區康安路與前進路轉彎路段時,因超速行駛、在駕駛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遇情況操作不當,將正在橋面作業的哈爾濱市政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被害人張某等七人撞倒,致張某等五人死亡,劉某、陳某不同程度受傷。公安機關認定,李勇負事故的全部責任。經鑒定,李勇血液乙醇含量為146.19mg/100ml,達到醉酒駕車標準。公訴機關認為,李勇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交通事故,致多人死亡,情節特別惡劣,且負事故的全部責任,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案發後,被告人李勇所任職單位分別與五名已死亡的被害人的近親屬以及兩名受傷的被害人就民事賠償部分達成和解。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李勇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李勇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記者 佘雨桐) 

編輯:呂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