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哈爾濱市紀委監委通報7起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典型案例。
一、思想認識不到位,推進不力,貽誤工作方面
尚志市扶貧小額信貸工作落實不到位。2016年4月至2017年8月,省扶貧辦、省農村信用社、省扶貧督察組先後4次通過聯合發文、會議部署、專項檢查反饋和緊急通知等方式,部署和督促各縣市抓緊落實扶貧小額信貸相關工作。截至2017年11月,尚志市仍然沒有完成該項工作,延遲19個月。為此,尚志市被省委主要領導點名批評。尚志市委、市政府對扶貧工作重視不夠,領導不力,未有效統籌安排、督促落實。相關職能部門不負責任,工作拖拉,推進落實不力,未按時給貧困戶貼息貸款注入風險補償金,導致扶貧小額信貸工作無法及時落實到位,延誤貧困戶貸款,造成不良影響。尚志市委書記、市長、主管副市長分別受到誡勉談話處理;市農業局黨委書記兼局長李賀年、市財政局黨委書記兼局長李向軍、時任市扶貧辦主任唐學文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二、責任擔當不到位,把關不嚴,監管缺失方面
賓縣糖坊鎮民政辦助理王建東等人履職不到位。2012年1月,時任糖坊鎮民政辦幹部王建東和縣民政局社會救助局副局長杜仙會失職失責,核實糖坊鎮村民于某家庭信息情況不認真,將不符合條件的于某審批為低保戶,致使于某從2012年1月至2016年5月違規領取低保金8702.15元。王建東、杜仙會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三、政策落實不到位,擠佔挪用,欺騙群眾方面
通河縣祥順鎮興隆村挪用救濟糧。2014年6月,祥順鎮興隆村申請領取了春荒救濟大米40袋,挪用其中2袋直接衝抵運輸費;2015年2月,申請領取了冬令救濟麵粉210袋,挪用其中8袋直接衝抵運輸費和裝卸費。興隆村黨支部書記李波、村委會主任李永軍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四、執行標準不到位,不實不準,有失公正方面
雙城區單城鎮政久村貧困戶識別不精準。2017年5月,在開展精準識別、精準退出工作中發現,單城鎮政久村162戶建檔立卡貧困戶中,137戶不符合貧困戶標準,嚴重偏離“精準”要求。經查,雙城區扶貧辦、單城鎮黨委、政府和村三職幹部工作不細、復核不嚴、責任心不強、履職不力,致使政久村扶貧戶認定工作流於形式。區扶貧辦主任孫長城、時任單城鎮黨委書記隋有濤、政久村黨支部委員劉美榮、趙克儉、張偉,會計張學國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區扶貧辦綜合科員趙玉庫、閆湘蕾分別受到行政警告處分;時任單城鎮黨委副書記、鎮政府鎮長孫建柱、時任單城鎮武裝部長張福安、政久村黨支部書記楊文舉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單城鎮黨委受到通報處理。
五、工作作風不紮實,弄虛作假,敷衍應付方面
呼蘭區長嶺街道井堡村助理會計付士河弄虛作假。2016年3月,按照精準確定扶貧對象要求,應上報貧困戶信息採集表及戶主本人與自家房屋正面照片。井堡村助理會計付士河作為該項工作負責人,不認真落實工作任務,沒有按要求採集賈國軍等9戶貧困戶的戶主本人照片,而用同村其他村民照片頂替,將不實信息報送至長嶺街道扶貧辦,造成不良影響。付士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六、資金監管不到位,環節失控,虛報冒領方面
五常市衝河鎮政府危房改造資金審查把關不嚴。2016年,衝河鎮政府因對農村危房改造資金審查把關不嚴不實,致使居住在永豐村不具備資格的退休教師魏某領取農村危房改造維修費6475元;維修方在沒有進行房屋維修情況下,以衝河村村民劉某和新旗村村民徐某名義冒領維修費3220元;維修方借永豐村村民胡某維修房蓋之機多報銷維修費2487元。共違規支出危房改造資金12182元。時任衝河鎮政府副鎮長秦寶財、時任衝河鎮政府城建科員姜勝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七、履行程式不到位,優親厚友,與民爭利方面
巴彥縣豐樂鄉政府經濟科員王清霞違規為女兒辦理低保。2014年2月,王清霞利用包保康莊村工作便利,為不符合條件的女兒違規辦理了康莊村散養五保。鄉民政助理吳剛在明知條件不符情況下,出具虛假證明,並審核同意、上報審批,致使王清霞女兒從2014年8月至2017年5月違規享受五保供養資金16788元。王清霞、吳剛分別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哈爾濱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