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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完善扶貧資金公告公示制度 資金信息要公開
生活報  2018-06-11 09:40:16

  10日,記者從省政府獲悉,省扶貧辦、省財政廳印發《關於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要求,中央、省、市、縣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含扶貧發展資金、以工代賑資金、少數民族發展資金和國有貧困林場資金)、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貧資金、納入貧困縣統籌整合範圍的相關涉農資金、行業主管部門管理的用於脫貧攻堅的各級各類專項資金及其對應的項目相關信息全部納入公開範圍。管理使用扶貧資金的各級相關部門(單位),依據各自職能和業務範圍,在各級政府統一領導下開展公告公示工作。

  省級公開主體以部門為主,主要包括:省扶貧辦、財政廳、發改委、民委、林業廳以及省民政廳、人社廳、教育廳、農委、住建廳、國土廳等相關部門;市縣級公開主體為市、縣政府。鄉村層面公開主體為鄉(鎮)政府和行政村委會。同時,公開主體還有項目實施單位。

  省、市、縣財政部門對扶貧資金的來源和規模、資金管理辦法、資金扶持範圍、資金分配依據和撥付時間等予以公告;業務主管部門和市縣政府對扶貧資金收到時間、額度、安排使用、績效結果等情況予以公告公示。

  省級在黑龍江政務公開網和扶貧、財政及相關部門門戶網站公開。市(地)、縣(市、區)級在本級政府門戶網站公開。鄉(鎮)、村級和項目實施單位在鄉鎮鎮府、村委會或項目實時地等利用固定的信息公開欄等進行公告公示,時間原則上不少於10天。項目實施單位應在項目開工建設後設立公示牌,公示相關信息。省、市、縣應當在資金計劃確定後7日內進行公開。批准實施的項目計劃應當在審批(或收到批文)後7日內公開。

  各地各部門要公告公示網站網址、受理單位、通訊錄地址或電子郵箱,以及監督舉報電話。監督電話包括本單位的監督舉報電話、聯繫人和12317監督舉報電話。舉報受理辦理結果要公開。(記者 袁成亮)

編輯:呂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