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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加強巡查檢查力度 防止氣味擾民現象發生
東北網  2018-06-13 09:04:47

  2018年6月2日,接到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交辦的第1批63號“牡丹江市西安區西七條路新安街西北側福興小區4號樓樓下,眾通汽配在室內噴漆産生異味擾民”案件後,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高度重視,立即組織轄區分局進行現場勘查並立案調查,按照相關規定對當事人給予行政處罰,通過加強巡查檢查力度,防止氣味擾民現象發生。

  據了解,眾通汽配位於西安區西七條路新安街西北側福興小區4號樓樓下,該修理廠于2015年8月17日在工商局註冊登記,營業執照類型為個體工商戶,主要從事汽車車身、發動機、電氣系統、自動變速器維修,汽車配件零售,該修理廠室內有2個車間,面積180平方米。

  6月2日下午,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接到該交辦案件後,立即組織所屬分局進行了現場檢查,並於當晚對當事人進行了立案調查,調閱其營業執照,製作了現場檢查筆錄和詢問筆錄,由於現場檢查時當事人正在進行噴漆作業並承認平時有時在室內進行噴漆作業,且室內勘查設有空氣壓縮機1台、噴槍1把、汽車漆專用稀釋劑2桶,在西側工作間北墻窗戶上設有排風,被舉報人存在室內噴漆産生異味擾民情況屬實。6月3日上午7時,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又約談當事人對相關詢問筆錄進行了完善和補充。6月3日下午,組織相關部門對案件進行了研究,並提出相關處理意見。

  鋻於當事人從事機動車維修服務未設置異味和廢氣處理裝置等污染防治設施並保持正常使用,影響周邊環境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因經營者態度良好,能積極主動配合調查,且不經常進行“噴漆”作業,並保證今後不從事“噴漆”,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條之規定,給予當事人處以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下步工作,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將加大對其巡查和檢查,確保其不再産生噴漆行為,防止擾民現象發生。(記者 王佳)

編輯:呂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