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節約集約用地工作的意見》日前出臺。根據《意見》,黑龍江省將大力處置閒置土地,認真落實建設用地開、竣工申報制度,保證住宅用地交地之日起一年內開工、自開工之日起三年內竣工,防止土地閒置。
根據《意見》,項目建設用地應當符合土地使用標準要求,不得超標準設計和批准用地;擴建工程項目需申請新用地的,應當將原有和申請新用地面積一併納入標準審核。開發區的設立、擴區或調區,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開發區應當合理確定主導産業和用地功能分區,區內生産性用地不應低於70%;新建工業項目應當向開發區集中,開發區要集中建設工業標準廠房對外轉讓、出租;對投資額小于2000萬元或用地面積在0.5公頃以下的一般工業項目,不單獨供地,集中安排在工業標準廠房中。
市(地)、縣(市)政府(行署)要將閒置土地清理處置納入日常管理,建立源頭預防、日常監測、及時處置的工作機制。因政府原因造成的土地閒置,可採取延長動工開發期限、調整土地用途或規劃條件、安排臨時使用、等價置換、協議有償收回等途徑及時處置、充分利用。因土地使用者原因造成的土地閒置,超過約定時間未動工開發滿一年的,按照土地出讓價款或劃撥價款的20%徵繳土地閒置費;未動工開發滿兩年的,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應當收回土地的,要堅決收回土地使用權。
黑龍江省將實行土地供應全過程監管。市(地)、縣(市)政府(行署)應當開展土地出讓合同履行情況檢查,對建設項目用地批后土地出讓金繳納、開工竣工情況、容積率、建築密度、投資強度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內容的履行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違規違約問題,及時糾正,嚴禁囤地、炒地和閒置土地。超過土地使用合同規定的開工時間一年以上未開工且未開工建設用地總面積已超過近五年年均供地量的市(地)、縣(市),要暫停新增建設用地供應。(記者 陰祖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