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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取消社區所有證明事項
哈爾濱日報  2018-08-03 15:37:43

  為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辦事難、辦事慢、多頭跑、來回跑、效率低、折騰人等問題,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自7月31日起取消社區居民委員會所有證明事項。在全國其他城市未全面取消社區居民委員會證明事項之前,對於哈爾濱市到外省市人員在辦理異地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時,外省市確有要求的,根據只在一個層面、只蓋一個章、出具一次證明、最多跑一次的要求,按照特例出具證明。

  確定取消的證明事項列入負面清單

  哈爾濱市將把證明事項納入負面清單管理。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和行政審批服務機構要將確定取消的社區居民委員會證明事項,列為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負面清單,及時合併調整證明事項要件設置,嚴格規範提供證明事項要件內容,不得再要求社區居民委員會出具各類證明事項;中直、省屬在哈單位不得要求社區居民委員會出具證明事項;除外省市需證明事項外,社區居民委員會不得出具取消清單內的證明事項。

  以“互聯網+政務服務”實現資源共享

  哈爾濱市將依託“互聯網+政務服務”信息共享平臺,加快市政務服務網與各部門業務系統的對接,實現部門業務系統與市政務服務網數據互通,建立全市信息資源共享庫,將適合公開的信息資源通過政務公開、數據開放等渠道無條件向社會公開。凡是通過政務服務平臺可以查詢或核查的數據信息,不得再向當事人索要相關證明。對於沒有實現共享共用的數據信息,由政府職能部門或單位之間協調查詢核實;對於暫時無法通過數據信息比對的,由行政審批部門負責核查或有償委託第三方服務。對於數據信息缺失、確實無法查詢核實的證明事項,通過個人書面承諾告知的方式解決。

  對給群眾辦事設置障礙者予以嚴肅查處

  哈爾濱市將把政府職能部門取消社區居民委員會證明事項工作納入市政府重點督辦事項,推進工作落實。民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取消社區居民委員會證明事項的監督檢查,對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部門和單位,要及時通報、嚴令整改,並追究責任。要及時受理群眾反映的問題,對給群眾辦事設置障礙,以無法核查數據信息為由,拖延辦理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的當事人和單位予以嚴肅查處。對因社區居民委員會證明事項引發信訪問題的,由要求出具證明的政府職能部門承擔責任。

  被取消的證明事項

  證明居民父母子女、繼承人等親屬關係,證明居民在本轄區居住,證明居民經濟收入情況,證明居民婚姻狀況,證明居民生育狀況,證明居民住址和登記地址不一致,證明居民是否生存,證明居民無正式工作單位,證明居民正常死亡,證明居民監護人身份,證明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不擾民),證明居住區樹木砍伐、移植事項,證明居民無違法違紀行為和出具政審材料。(記者 陰祖峰)

編輯:呂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