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2018年4月至2019年7月,吉林省因實施京哈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建設,單側封閉京哈高速公路拉林河至長春段(哈爾濱至長春方向)。其間,黑龍江省經由京哈高速公路出省車輛須在拉林河收費站,沿指定渠化通道U轉後,匯流到對向車道(長春至哈爾濱方向)行駛3公里,在蘭陵收費站駛出高速公路,通過國道G102齣省。
黑龍江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高速支隊即日起對此匯流點段加強管控,調整京哈高速公路黑龍江K1137+750~K1143(長春至哈爾濱方向)超速違法行為起拍值降為60公里/小時,並同時抓拍駕車接撥手持電話、非緊急情況下佔用應急車道、逆行、違停、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等交通違法行為。
高速交警提示:
1.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罰款100元記6分。
2.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的罰款200元記12分。
3.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罰款500元記12分。
4.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罰款2000元記12分。
5.駕車接撥手持電話的罰款50元記2分。
6.非緊急情況時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的罰款200元記6分。
7.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停車的罰款200元記6分。
8.駕駛營運客車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停車的罰款200元記12分。
9.高速公路逆向行駛罰款200元記12分。
10.高速公路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200元記2分。
(記者 何興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