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全省法院“法治建設年”公開承諾
一、解決司法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問題,實現“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除審判委員會討論的案件,裁判文書100%由主審法官、合議庭簽發。對辦案績效考核不合格的法官責令退出法官員額,對辦案出現錯誤的法官堅決追究錯案責任。
二、解決執行難問題,實現“四個90%以上”。2018年12月底,有財産可供執行案件90%以上在法定期限內實際執結,終結本次執行程式案件90%以上合格合規,執行信訪案件90%以上處理完畢,全省90%以上法院實現上述三個目標。
三、解決行政訴訟案件個別行政機關負責人不出庭應訴問題,實現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到100%。2018年12月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到全年100%。
四、解決涉訴信訪積案問題,實現“三個100%”。2018年12月底,信訪積案評查率達到100%、訴求有理的信訪積案糾錯補瑕率達到100%、信訪責任追究率達到100%,推動實現省委確定的“控增、減存、退位、促穩”信訪工作目標。
五、解決執紀問責不徹底問題,實現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有案不立、拖案不辦、久執不結,徇私枉法、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損害司法公信、破壞營商環境的人和事,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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