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知識産權局發佈第277號公告,批准對“佳木斯大米”等21個地理標誌産品實施保護。這標誌著從即日起,佳木斯市現轄行政區域內的大米生産者,在符合《“佳木斯大米”地理標誌産品保護要求》的基礎上,通過本地申請、省級審核、國家批准後,均可使用“佳木斯大米”專用標誌。這不僅有利於提升佳木斯大米的知名度和聲譽,還利於農民增收、企業增效,推動精準扶貧政策具體落實。
下一步,該市將借助“佳木斯大米”獲知識産權局正式批准成為地理標誌保護産品的契機,大力宣傳“佳木斯大米”,力爭更多符合品質技術要求的企業分享地理標誌保護産品紅利,繼續完善“佳木斯大米”標準體系,提高産品品質,促進整個大米産業提檔升級。同時加快《“佳木斯大米”地理標誌保護産品管理辦法》的制定和出臺,切實建立健全保護機構和機制,為轄區內符合條件的大米生産者提供政策支持,嚴厲打擊假冒“佳木斯大米”地理標誌保護産品的違法行為。(紀世強 記者 劉億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