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鑒定開始
據了解,為保障參保居民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基本醫療需求,減輕特殊慢性病患者的個人負擔,哈爾濱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鑒定工作21日開始。
據了解,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起付標準為300元,由個人支付。對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老年人和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門診治療不設起付標準。年度最高支付限額:Ⅰ類病種1000元;Ⅱ類病種1200元;兩種以上病種的執行Ⅱ類病種限額標準,年度內未支付部分不累計、不滾存、不結轉。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成人居民支付比例為70%,大學生、學生兒童及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支付比例為80%。
據介紹,原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現已按規定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的參保居民不再參加此次鑒定。鑒定通過的參保患者,自本年度10月1日起開始享受慢性病待遇,患者持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門診治療和購藥。就診費用按次結算,年度內未支付部分不累計、不滾存、不結轉。參保患者欠繳期間和醫療待遇等待期內不享受特殊慢性病門診待遇。(記者 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