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哈爾濱市級創業基地每三年復核一次
哈爾濱日報  2018-08-29 16:17:35

  原標題:市級創業基地每三年復核一次

  哈爾濱市工信委近日出臺《哈爾濱市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管理辦法》,對哈爾濱市級創業基地的申報資格、運營要求、監督管理等作了明確規定。  

  《管理辦法》規定,哈爾濱市級創業基地是經哈爾濱市工信委認定的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是由法人單位建設或運營,聚集各類創業創新服務資源,為小微企業提供有效服務支撐的載體或場所。

  哈爾濱市級創業基地原則上自願申報,各類符合條件的創業基地、孵化器、創業園、産業集群、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新型工業化産業示範基地等産業集聚區中面向小微企業的園中園,依託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學科技園等均可申報。“市級創業基地”每年認定一次。

  申報哈爾濱市級創業基地需同時滿足一些條件,如申請主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基地成立並運營一年以上;基地入駐的小微企業中,工業類中工業企業要求15戶以上、就業人員150人以上,其他類企業要求20戶以上、就業人員200人以上;專職從事創業創新服務的人員不得少於8人,其中創業輔導師不少於2人,引入或合作的外部服務機構不少於2家;要求服務有特色,有較為完善的扶持創業創新的優惠政策,能為入駐企業提供的公益性服務或低收費服務不少於總服務量的5%。

  哈爾濱市級創業基地要有較好的基礎設施、場地和服務場所。基地運營主體治理結構完善、內部運營體系規範等。基地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善的雙創服務流程,具備清楚、明晰的服務台賬。哈爾濱市級創業基地還必須具備信息服務功能和創業輔導功能。

  哈爾濱市區、縣(市)工信部門負責對轄區內的市級創業基地建設、運營和服務情況等進行抽查,建立測評制度,每三年復核一次。測評不合格且整改後仍不達標的,將撤銷“市級創業基地”資格,收回牌匾並公示,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記者 張鳴霄)

編輯:呂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