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2019年年底前,全黑龍江省將完成水域岸線管理與保護規劃的編制工作;2020年6月底前,全黑龍江省將完成有採砂任務河流的採砂規劃編制工作。
本次規劃編制工作將綜合考慮流域防洪安全、河道管理、水資源保護與管理、水環境保護、航運及沿江河(湖)城市建設與發展等因素,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各類技術標準、規範、導則、細則及編制原則,以及保護優先、開發有序、合理控制的總體要求,並與其他有關專業規劃相銜接。在此基礎上劃定岸線保護區、保留區和控制利用區、開發利用區以及河道採砂可採區和禁採區,提出岸線資源合理開發、有效利用、科學保護、強化管理的佈局和方案,為今後一定時期內岸線資源開發利用和管理提供重要依據和準則,實現岸線資源優化配置、集約開發和可持續發展。本次規劃編制工作完成後,將通過規劃約束,嚴格落實河湖水域岸線水生態空間管控,使河湖及其岸線功能得以保障、資源得以保護,進而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黑龍江省水利廳將負責組織本次全黑龍江省規劃編制工作,具體負責由黑龍江省級領導擔任河湖長的黑龍江、烏蘇裏江、松花江、嫩江、呼蘭河、牡丹江、撓力河、倭肯河、湯旺河、穆棱河、訥莫爾河、烏裕爾河、通肯河、拉林河及興凱湖和五大連池等16個河湖的規劃編制工作;市(地)水務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規劃編制工作。原則上市(地)領導擔任河湖長的河湖必須編制岸線規劃,採砂規劃則對有採砂任務的河湖進行規劃編制,沒有採砂任務的河湖不必編制。(李剛 記者 賈紅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