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每縣(市、區)只保留1個省級開發區
近日,黑龍江省政府辦公廳就全黑龍江省開發區優化整合提出實施意見。根據《實施意見》,黑龍江省將堅持“一縣一區”原則,每縣(市、區)只保留1個省級開發區;各市(地)直接管理的開發區,可以保留1個省級經濟開發區和1個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超過的要進行整合。允許市(地)直接管理的開發區“一區多園”,但每個區不能超過三個園,且每個“區中園”應各具主導産業。
黑龍江省將鼓勵國家級開發區和發展比較好的省級開發區整合或託管區位相鄰、産業相近的開發區;支持國家級開發區跨縣(市、區)整合、託管開發區。被整合、託管的開發區應突出主業,形成特色。縣(市、區)超過2個(含2個)的省級開發區,要進行整合、撤並。被整合的開發區,可作為新開發區中的特色化、專業化“區中園”。原屬森工、農墾管理的經濟開發區已劃歸地方管理的,由所在市(地)或縣(市、區)按“一縣一區”原則,組織實施優化整合。
市(地)直接管理的經濟開發區和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四至範圍清楚、産業分工明晰、創新特色突出的可繼續保留並可分設管理機構;對於不具備分設條件的應明確一個歸屬類別,並按該類開發區管理和評價考核。市(地)轄區管理的省級開發區,凡是全部或大部分在主城區範圍內的,儘量與市(地)直接管理的省級開發區整合,不再新設開發區。
少數沒有開發區的縣,以及主體部分不在主城區範圍內、距城區較遠的區達到省級開發區基本條件且不屬於限制開發區域的,可設立省級開發區,在開發區優化整合全部完成後,按程式報省政府批准。享受省級政策的工業示範基地、工業園區、産業園區等,經優化整合後按要求開展規劃環評和規劃水資源論證工作,並按照要求建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或委託處理)和自動監測在線裝置,條件合格後,報省政府批准變更為省級開發區。
優化整合後的省級開發區,統一命名為:“黑龍江+市(地)或縣(市、區)名+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或“黑龍江+市(地)或縣(市、區)名+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特色産業名+園”。整合後的開發區,實行一個機構管理,統一支持政策、統一園區品牌、統一招商力量,建立健全精幹高效的管理機構,實行市場化、企業化運營模式。(記者 陰祖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