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哈市城鄉居民特慢病門診鑒定結果公佈
按照有關要求,哈爾濱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2018年度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鑒定結果公佈,申報患者可通過諮詢熱線12333以及鑒定醫院公示查詢鑒定結果。鑒定通過的參保患者,自本年度10月1日起開始享受慢性病待遇。
鑒定通過的參保患者持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門診治療和購藥。就診費用按次結算,年度內未支付部分不累計、不滾存、不結轉。參保患者欠繳期間和醫療待遇等待期內不享受特殊慢性病門診待遇。特殊慢性病患者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治療發生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超過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部分,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
起付標準: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起付標準為300元,由個人支付。對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老年人和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門診治療不設起付標準。
年度最高支付限額:Ⅰ類病種1000元;Ⅱ類病種1200元;兩種以上病種的執行Ⅱ類病種限額標準,年度內未支付部分不累計、不滾存、不結轉。
支付比例: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成人居民支付比例為70%,大學生、學生兒童及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支付比例為80%。(記者 劉暢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