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哈爾濱市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正式印發,通知明確,哈爾濱市將進一步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到2019年,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框架初步建立;到2020年,基本形成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公立醫院運行新機制和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協調、相互制衡、相互促進的治理機制,社會辦醫健康發展,各級各類醫院規範化、精細化、科學化管理水準明顯提高,基本建立權責清晰、管理科學、治理完善、運行高效、監督有力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通知明確,堅持管辦分開,理順政府辦醫體制。實行公立醫院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堅持公益性原則,全面落實公立醫院投入政策。全面落實對公立醫院符合規劃的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政策性虧損,以及承擔公共衛生任務和緊急救治、支農、支邊公共服務等投入政策,細化落實對傳染病醫院、中醫醫院(含民族醫院)等專科醫院的投入傾斜政策。
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加強醫療服務成本監測。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通過規範診療行為、探索推進深圳“全藥網”藥品跨區域集團化採購、降低藥品和耗材等費用騰出空間,進一步優化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到2020年,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基本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係。
健全公立醫院領導人員選拔任用機制。行政領導人員每個任期一般為3~5年,在同一崗位連續任職一般不超過10年,工作有特殊需要的,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經批准後可以延長任職年限。公立醫院主要領導應當專職從事醫院管理,確保主要精力和時間用於管理工作,不得兼任業務科室負責人。推行院長職業化、專業化。逐步取消公立醫院的行政級別,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醫院領導職務。
建立適應醫療行業特點的薪酬制度。對高層次人才聚集、公益目標任務繁重,承擔科研、教學任務以及需要重點發展的公立醫院或績效考核評價結果優秀的公立醫院,適當提高薪酬水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穩步提高醫務人員薪酬水準。
建立全行業多元化監管機制。加強對醫療機構、執業人員和醫療服務行為的全面監管,重點加強對各級各類醫院醫療品質安全、醫療費用以及大處方、欺詐騙保、藥品回扣等行為的監管,建立“黑名單”制度。嚴格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
嚴格控制公立醫院盲目擴張。從嚴控制公立醫院床位規模、建設標準和大型醫用設備配備,嚴禁舉債建設和豪華裝修,超出規模標準的要逐步壓縮床位。公立醫院的設置和改擴建、病床規模的擴大、大型醫療設備的購置等,無論何種資金渠道,必須按照區域衛生規劃的要求和程式,嚴格審批,規範管理。控制公立醫院特需服務規模,提供特需服務的比例不得超過10%。
落實公立醫院經營管理自主權,用人自主權。加強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完善和落實醫院信息公開制度,重點公開品質安全、價格、醫療費用、財務狀況、績效考核等信息,二級以上醫院相關信息每年至少向社會公佈一次。
全面開展便民惠民服務。三級公立醫院全部參與醫聯體建設併發揮引領作用,在醫聯體內共享診療信息,提供一體化醫療服務;二級以上醫院全面開展優質護理服務,建立健全優質護理服務長效機制。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優化診區佈局和就醫流程,加快推廣預約診療、遠程醫療、日間手術、日間化療和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創傷中心等多學科聯合診療模式,暢通院前院內急診急救綠色通道。創新中醫診療模式,優化中醫藥服務。到2020年,二級以上醫院普遍提供分時段預約診療、智慧導醫分診、候診提醒、診間結算、檢驗檢查結果查詢、異地就醫結算、移動支付等信息化便民服務。加強志願者服務,到2018年年底,全市90%以上的三級公立醫院成立穩定的志願者隊伍;到2020年,實現全市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志願者服務全覆蓋。(記者 鄭通 遲亦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