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哈爾濱市紀委監委獲悉,年初以來,哈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提高政治站位,加大懲治力度,嚴肅查處了一批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突出問題。為發揮警示震懾作用,鞏固專項治理成果,日前對5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木蘭縣扶貧辦原主任劉明坤濫用職權、挪用扶貧專項資金問題。2012年至2016年,劉明坤任木蘭縣扶貧辦主任期間,違反相關規定,用虛假材料註冊成立木蘭縣惠民現代農機專業合作社等三個專業合作社,違規使用扶貧項目資金820萬元。2015年2月和11月,先後2次挪用市扶貧辦下撥到縣財政扶貧專戶的專項扶貧資金98萬元,用於償還木蘭縣惠民農機專業合作社拖欠木蘭縣某市政有限公司的工程款和質保金,給國家造成鉅額經濟損失。2018年9月,劉明坤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二、香坊區六順街道辦事處三輔社區原主任賈立君在辦理低保工作中弄虛作假問題。2012年12月,賈立君在女兒孫某無殘疾且不符合低保條件的情況下,仍填寫《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入戶調查表》,並讓時任三輔社區副主任劉少君、劉佔娥、莊淑潔、韓利薇等4人分別在該調查表上簽字,後經本人簽批上報,使孫某最終獲得低保資格。2013年4月至2015年9月,孫某共計領取低保金7631元,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孫某共計領取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2900元。此外,賈立君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2018年8月,賈立君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劉少君、劉佔娥、莊淑潔等3人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韓利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追繳。
三、阿城區新利街道新農村黨支部書記王振海違規插手扶貧工程建設問題。2016年6月,新農村收到其幫扶單位哈爾濱市某有限責任公司給付的貧困戶幫扶款10萬元。新農村決定用此款先給11戶貧困戶各發放500元現金用於購買種子化肥,餘款用於建設佔地4.05畝的3棟大棚,作為産業脫貧項目,無償提供給貧困戶使用。2016年10月,王振海違反相關規定,在未召開村兩委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未與村集體簽訂大棚工程承包合同的情況下,違規決定由其本人經營的哈爾濱市某鋼構有限公司承建,大棚建成後,將人工費、材料費、其它雜費等共計8.55萬元由村財務核銷。2018年9月,王振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四、五常市向陽鎮三中村黨支部書記邸澤民套取貧困戶危房改造資金問題。2016年末至2017年初,向陽鎮三中村楊某等貧困戶獲得了危房改造資金,該資金主要用於建彩鋼房等項目支出。邸澤民利用經手採購建築材料便利條件,通過虛開票據方式,套取楊某等貧困戶危房改造資金共計7155元,據為己有。2018年9月,邸澤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返還。
五、尚志市亮河鎮解放村黨支部原書記侯寶貴等人虛報冒領救災款問題。2014年5月,時任解放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侯寶貴決定,以村幹部及親屬的名義頂名申領救災款,將所得款項用於支付時任村黨支部委員劉德臣維修村河堤工程費用。侯寶貴、劉德臣及時任村會計解貞恒,時任村委會委員、婦女主任徐鳳梅,時任村黨支部委員淩雲峰,時任村委會委員、治保主任李長安等6人相繼由本人或安排其親屬共計20人頂名申領救災款合計9000元。救災款下撥後,以劉德臣本人和他所安排的頂名人員領取的救災款2000元被劉德臣本人留下,以其他頂名人員領取的救災款7000元均交由會計解貞恒支付給劉德臣。案發後,侯寶貴將冒領的9000元救災款上交到亮河鎮財政所。此外,侯寶貴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2018年8月,侯寶貴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劉德臣、解貞恒、徐鳳梅、淩雲峰、李長安等5人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記者 馬智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