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四項排污權交易助力天藍水清
哈市排污權儲備交易中心。(記者 劉艷 攝)
“今年初到10月份,我們企業交易了110噸的氮氧化物減排富餘量,綜合效益將近200萬元。”亞泰集團哈爾濱水泥有限公司環保主管劉凱亮説。該企業只是哈爾濱市參與排污權交易的眾多企業之一。
據了解,從2009年起,哈爾濱市通過市場機制讓企業主動成為污染治理的主體,排污權交易工作穩步推進,至今已完成交易600余筆,交易額突破5000萬元,為哈市控制新改擴建項目排污增量、促進現有項目排污減量作出了重要貢獻。
指標交易讓企業減排獲益
排污權的有償使用,讓買賣雙方各得其所。大唐黑龍江發電有限公司哈爾濱第一熱電廠是哈爾濱市排污權交易量最大的企業。據了解,該企業2007年開始施工建設,2010年1月投産。在基建過程中,環保設施就實現了脫硫、脫硝、除塵。此後,環保設施陸續經歷了幾次改造,進一步實現了污染物減排,“省”下來的排污量為排污權交易打下了基礎。該熱電廠第一次進行排污權交易是在2012年,作為出讓方,其交易的標的物是二氧化硫,獲得經濟效益60萬元左右。2017年,該企業又增加了氮氧化物的交易。“截至目前,各種指標交易了近50次,獲得經濟效益2300萬元。交易不但讓我們獲得了經濟效益,而且激勵我們企業主動治理污染,實現經濟效益、環境效益雙豐收。”該熱電廠環保主管郝志剛告訴記者,雖然環保設施改造的投入遠超通過排污權交易獲得的2300萬元,但是企業通過環保設施改造享受到了環保補助資金、超低電價、環保稅減半等一連串優惠政策,獲得的連鎖經濟效益是巨大的。
還有些企業通過賣出指標就能收回安裝環保設施的成本。亞泰集團哈爾濱水泥有限公司從2017年7月進行第一次交易到當年年底,就收回了2015年安裝環保設施的成本300萬元。“環保部門核定了我公司的氮氧化物減排富餘量是1087噸,交易定價一噸1.4萬元,從2017年7月到年底,賣了273噸,創效益382萬元。此外,還獲得了獎勵資金,政府給補助150萬元。”亞泰集團哈爾濱水泥有限公司環保主管劉凱亮説。
網上交易平臺服務高效便捷
據了解,2009年,原國家環保部批准黑龍江省為全國二氧化硫排污權交易試點省份之一,所有新、改、擴建項目均必須通過交易取得排放總量,哈爾濱市由此成為我省排污權交易試點城市之一。2014年8月,北京環境交易所有限公司作為哈市排污權交易平臺運行單位進駐哈市排污權儲備交易中心,採取完全市場化的交易模式運作。
“企業和企業之間互不認識,但是通過這個平臺,將出讓方和受讓方緊密連接到一起,給雙方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交易全程在網上進行,有專人全程服務到底,經常能接到平臺工作人員打來的電話,問賣了多少,還有什麼困難需要幫助。連最後的發票、合同、鑒定書都可以通過快遞收到。每單業務從遞手續到交易完成,只用1周的時間,效率很高。”哈市柔柔紙製品加工有限公司經理馬振友説。
哈市排污權儲備交易中心主任劉慶輝介紹,在連續數年探索的基礎上,哈市于2016年正式出臺了《哈爾濱市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條例》,其中明確規定新建項目所需總量指標和改擴建項目新增總量指標應當通過交易方式取得。這是全國第一部關於總量控制和排污權交易的地方性法規,為哈市排污權交易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法規支撐。2017年,《哈爾濱市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交易辦法》出臺,進一步規範了排污權交易行為。
四項可交易標的物全部實行競價
2017年5月,哈市成功開通了水污染物(化學需氧量COD、氨氮)總量指標交易,加之已開通的大氣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總量指標交易,排污權交易增至四項污染物。至此,國家要求的四項污染物指標交易在哈爾濱市全部實現。在這四項指標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兩項指標交易可以在企業之間進行,而COD和氨氮兩項指標交易,由於出讓方是市政府,只有在政府開通出讓權後才能進行交易。
哈市排污權儲備交易中心主任劉慶輝介紹,2018年3月,該中心又創新了交易機制,開通了掛牌競價交易新模式,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二氧化硫最高成交價格已突破9萬元每噸,溢價率達到544%。今年年初截至10月12日,四項污染物實現排污權交易額678萬元。
馬振友告訴記者,2013年,當時哈市柔柔紙製品加工有限公司作為新建項目,需要通過交易方式取得污染物排放指標,以1.4萬元每噸的政府定價購買了13噸的二氧化硫排放指標,買入的總價為18.2萬元。後來因為哈市淘汰燃煤小鍋爐工作的推行,企業改用電鍋爐,所以二氧化硫指標出現富餘,可以賣出,目前正在陸續交易中。“令人高興的是,由於是競價交易,前不久我們以1.8萬元每噸的價格賣了5噸的二氧化硫指標,交易了9萬元,跟原來的1.4萬元每噸的定價相比,交易額增加了。最近,又成交了三筆,每噸價格漲到3萬元。”馬振友高興地説。
“對於受讓方來説,實施排污權交易並不意味著只要有錢就可以無限制地購買排污權、無限制地排污,哈市排污權儲備交易中心會根據國家規定,對新建項目所需總量指標和改擴建項目新增總量指標進行審核,根據企業的生産工藝、設備需求和污染物排放方式確定企業需要買多少,以5年為一個購買週期。總量指標確定後,轉到交易平臺,就可以買賣了。交易完成後,會給企業出一個交易確認書,作為企業的排污權交易的憑證。交易完成後總量指標作為企業資産一直有效。如果企業的工藝等條件有變化出現富餘指標或是轉産,指標可隨時賣出;如果企業新、改、擴建項目指標不夠用,新增的總量指標須再通過交易方式取得,如果企業沒有排污權交易憑證,則屬於違法排污。在實踐中,如果企業有憑證但是超總量排放,執法部門會對企業進行嚴厲處罰。”劉慶輝介紹説。(記者 樊金鋼 劉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