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範房地産經紀市場的秩序,讓市民買賣房更安全。3月4日,哈爾濱市政府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産經紀機構經營行為管理的意見》,哈市全面推行房屋買賣合同統一文本,建立房地産經紀行業管理平臺,從業人員違規向社會公示,嚴重失信者實行行業禁入。
房地産經紀服務合同統一文本
意見規定,哈市推行使用《房地産經紀服務合同(試行)》示範文本,由哈市住建局單獨或聯合市市場監管局制訂《房地産經紀服務合同(試行)》示範文本,在全市房地産經紀服務行業範圍內推行使用。
房地産經紀機構不得隨意在示範文本中增加委託人責任條款和房地産經紀機構免責條款;不得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不得實施欺詐行為。
意見規定,哈市各金融機構及哈市公積金中心要按規定,對房地産經紀機構代辦存量房貸款業務的,應當要求其提交簽訂的《房地産經紀服務合同(試行)》,對於首付資金未按合同約定落實監管的不予審批發放貸款。
設網上監管平臺違規行為推送監管部門
由哈市金融服務局負責將辦理營業登記的房地産經紀機構名單實時錄入互聯網金融監管平臺,發現房地産經紀機構存在異常互聯網金融行為,或群眾通過互聯網反映房地産經紀機構違法違規行為的,應及時將信息向市住建局推送,由市住建局負責及時推送給市市場監管局和市公安局。
嚴重失信從業人員實行行業禁入
加快建設房地産經紀行業信用管理平臺,將日常檢查中發現的機構或從業人員違法違規問題記入信用管理平臺,並向社會公示。制定並逐步完善行業嚴重失信主體“黑名單”制度,對嚴重失信主體採取聯合懲戒措施,列為重點監管對象,限制其從事各類房地産經紀服務。對嚴重失信經紀機構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對失信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從業人員等,要聯合實施市場和行業禁入措施。(記者 張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