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保護生態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和社會穩定,按照黑龍江省委要求,結合黑龍江省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實際,近日,黑龍江省法院、檢察院、公安廳與省應急管理廳、林草局就進一步加大依法懲處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力度發出通知。
據介紹,2014—2018年,黑龍江省各級檢察院共提起森林、草原防火相關公訴案件204件,起訴225人,其中失火案件佔起訴案件總數的97.6%,暴露出部分群眾防火意識淡薄,用火比較隨意,存在僥倖心理等問題。為此,推進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必須把依法治火、依法防火、源頭管住各類火源作為關鍵措施,嚴厲打擊野外違法違規用火等違法犯罪行為。同時,要加強火案偵辦力度,查明每一起森林草原火災的原因,及時依法對肇事者進行嚴懲,公開曝光,發揮警示教育作用。
通知要求,依法加強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監督檢查。要對在防火期內進入防火區的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森林草原火災隱患,林業、草原主管部門要依法及時向有關單位下達森林草原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消除隱患。被檢查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不得阻撓、妨礙檢查活動。公職人員要帶頭自覺遵守森林草原防火有關規定,做到不攜帶火種進入林區,不在林區違規野外用火,主動制止相關違法行為。對依法應當實施行政處罰的,一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不得以批評教育等代替行政處罰;對失火、放火等引起森林草原火災構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責任。
要嚴厲查處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違法行為。嚴把生産用火審批關、火種入山關、森林草原高火險期和高火險區禁火關、違規用火查處關,對違法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入防火區的、未經批准擅自用火的、雖經批准但未按照批准要求野外用火等違法行為以及違反各級政府依法發佈的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的,由公安機關和林業、草原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警告、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
通知還要求各級應急、林草等部門和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要嚴格執行《黑龍江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辦法》,各有關單位在依法查處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違法行為過程中,發現違法事實涉嫌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必須向公安機關移送。檢察機關要發揮捕訴一體優勢,對重點案件提前介入,做好相關案件的引導偵查取證工作,及時提起公訴。同時,切實加強森林草原防火法治宣傳教育。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嚴格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記者 張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