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西市出臺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2-08-18 14:20:03

雞西市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試行)

2019年3月25日

  為進一步加大招商引資工作力度,吸引和鼓勵産業項目投資,特製定本政策。

  一、資金設置

  設立雞西市扶持産業項目發展引導資金(投資獎勵資金、財政貢獻獎勵資金),主要用於新建産業項目扶持。

  二、扶持對象

  現代煤化工、石墨新材料、綠色食品加工、生物制藥及其它加工業、旅遊設施、現代服務業和“四新”(新技術、新産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經濟項目。

  單一的資源開採、洗選等初加工項目,單一的養殖業、庫房倉儲、房地産開發等財政貢獻不可持續項目,不在此扶持範圍。

  三、扶持方式

  (一)投資獎勵政策

  新增用地項目,按照協議約定的投資額度和建設期限,完成投資並正式投産、運營後,按實際固定資産投資額度(不含各級政府投入)兌現投資獎勵政策(固定資産投資1億元以上項目,按固定資産投資進度分兩次兌現)

  1、現代煤化工、石墨新材料、綠色食品深加工、生物制藥、旅遊設施等重點産業項目。固定資産投資5000萬元至1億元(不含)的,按投資額的7%給予獎勵;1億元至5億元(不含)的,按投資額的8%給予獎勵;5億元以上的,按投資額的9%給予獎勵。

  2、現代服務業中固定資産投資1億元至5億元(不含)的,按投資額的7%給予獎勵;5億元至10億元(不含)的,按投資額的8%給予獎勵;10億元以上的,按投資額的9%給予獎勵。

  3、其他的産業項目固定資産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按投資額的3%給予獎勵。

  對未新增用地的盤活資産項目(含改擴建項目)、未獲得土地使用權的投資項目,固定資産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按照協議約定或報備的建設期限,完成投資並正式投産、運營後,按投資額的1%給予獎勵,同一項目,不能重復享受相應的投資獎勵政策。

  (二)財政貢獻獎勵政策

  1、新上産業項目。按照協議約定的投資額度和建設期限,完成投資並正式投産、運營後,五年內年度對地方財政貢獻達到100萬元以上的,前三年按企業對地方財政貢獻額度100%給予獎勵;後兩年按企業對地方財政貢獻額度50%給予獎勵。

  2、“四新”經濟項目。按照協議約定的投資額度和建設期限,完成投資並正式投産、運營後,給予連續五年財政貢獻獎勵。前三年按企業對地方財政貢獻額度100%給予獎勵;後兩年按企業對地方財政貢獻額度50%給予獎勵。

  3、總部經濟項目。在我市新註冊設立獨立法人的地區總部及財務中心、採購中心、結算中心等功能性機構,從正式運營之日起,年度對地方財政貢獻達到200萬元以上的,按50%給予獎勵;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按60%給予獎勵;達到2000萬元以上的,按70%給予獎勵。

  4、盤活資産項目(含改擴建項目)。可參照新上産業項目財政貢獻獎勵政策執行。

  同一項目,不能重復享受相應的財政貢獻獎勵政策。

  對投資20億元以上的重大項目,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另行研究獎勵扶持政策。

  政策的認定兌現執行相關認定兌現辦法。

  本政策自發佈之日起實施,之前的在建項目,繼續執行原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縣(市)結合實際參照執行。

  本政策由市投資合作促進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文 雞西市委宣傳部)

編輯:牟海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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