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吉林市新建小區舊區改造須配套幼兒園
2018-01-17 17:18:04  |  來源:國際在線  |  編輯:杜偉

  國際在線吉林頻道消息:1月16日,由吉林市教育局牽頭,吉林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吉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吉林市規劃局、吉林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産管理局、吉林市國土資源局、吉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吉林市財政局八部門聯合出臺吉林市《關於加強城鎮新建居住區和舊區改造配套幼兒園建設及管理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對小區幼兒園配套建設及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確意見。

  《意見》要求,每5000人口區域內須預留一所設置6至12個班(每班按30人計)辦園規模的幼兒園建設用地。

  新建居住區開發建設的幼兒園生均用地不低於15平方米,舊區改造建設的幼兒園生均用地不低於10平方米。開發總量不足5000人的小區,以及零星開發的商品房項目、保障性住宅項目和舊區改造項目,由縣(市)區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按照《吉林省幼兒園設置標準(試行)》規定的建築設計標準,統籌解決幼兒園建設規劃、建設用地及建設規模等問題。

  幼兒園設立後,應優先滿足本住宅小區內適齡兒童就近入園需求,為住宅小區居民提供質優價廉的學前教育服務。

  相關部門應組織對現有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進行清理,對政府投資的配套幼兒園要逐步回收,交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管理使用;對閒置或已改作他用的配套幼兒園要限期整改。

  吉林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其有關工作機構將對各縣(市)區、開發區相關工作的開展和落實情況,組織進行督查檢查和隨機抽查,將結果納入各縣(市)區政府年度教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及其他相關考核評比中予以考評。對工作不積極、落實要求不到位的地方,督促整改,並視情況啟動問責機制,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供稿 吉林市教育局 編輯 張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