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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重大風險隱患的大型企業年底前啟動搬遷改造
2018-01-22 16:25:57  |  來源:中國吉林網  |  編輯:田東艷

  原題:吉林省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産企業搬遷改造實施方案實施  中小型企業和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大型企業2018年底前全部啟動搬遷改造

  中國吉林網1月22日訊(吉網 吉刻APP記者 王小野):近日,吉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通知,實施吉林省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産企業搬遷改造實施方案。

  根據方案,到2025年,城鎮人口密集區現有不符合安全和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的危險化學品生産企業就地改造達標、搬遷進入規範化工園區(包括以石化化工為主導産業的新型工業化産業示範基地、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專業化工園區及由各級政府依法設置的化工生産企業集中區,下同)或關閉退出,企業安全和環境風險大幅降低。其中:中小型企業和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大型企業2018年底前全部啟動搬遷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業和特大型企業2020年底前全部啟動搬遷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

  各市(州)政府要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生産企業摸底調查,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對城鎮人口密集區現有不符合安全和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的危險化學品生産企業逐一登記造冊,科學評估企業安全生産和環保條件,經企業申辯和專家評審,分別提出就地改造、異地遷建、關閉退出的企業(以下統稱搬遷改造企業)名單。

  其中,對安全和環境風險較低、經評估通過改造能達到安全和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的,可實施就地改造;對安全和環境風險突出、經評估通過就地改造仍不能達到安全和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的,實施異地遷建,進入化工園區,對企業不願異地遷建的,限期關閉退出。

  同時,要對本地區所有化工園區開展摸底調查,對各化工園區現狀及發展前景逐一進行評估和論證,明確可以承接遷入企業的化工園區及承接産業類型,確保承接園區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要求。

  在穩步推進搬遷改造工作基礎上,加強對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産企業管理,加大安全和衛生防護距離管控力度。依據相關國家標準規範科學評估,及時將不符合條件企業繼續納入搬遷改造計劃。

  對就地改造的,督促指導企業制定技術改造方案,加快技術改造進程。鼓勵企業運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産業,對涉及高風險的化學品、工藝和裝備實施替代和改造,改造完成後要及時組織審核驗收,確保達到預期效果;對異地遷建的,要符合化工産業結構調整和産業佈局優化要求,必須向化工園區轉移。産能過剩行業要實行等量和減量置換;對關閉退出的,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督促企業儘快拆除關鍵生産設備設施,防止恢復生産。

  同時,搬遷改造企業應聘請有資質的企業進行拆除作業,嚴防在設備拆除過程中發生安全、環保事故。確因客觀原因暫時不能拆除到位的,必須保證永久性停産。對完成關閉退出的企業要組織考核驗收,並在當地政府網站等媒體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對不滿足安全生産要求的危化品生産企業,要依法暫扣或吊銷其安全生産許可證。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隱患尚無有效管控措施的企業,要立即停産,研究制定搬遷改造方案。對未取得安全生産許可證的企業,要依法責令其停産,同時加大監管力度,防止違規違法生産。對正在實施搬遷改造的企業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企業搬遷改造期間不出現安全和環保問題。搬遷改造企業拆除危險化學品生産裝置、構築物和防污染設施,要事先制定廢棄危險化學品、殘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處置方案,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防範拆除活動造成人員傷亡和環境污染;要加強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安全管理,嚴防丟失被盜。要加強騰退土地污染風險管控和治理修復,確保騰退土地符合規劃用地土壤環境品質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