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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招錄494名公務員 3月12日開始報名
2018-03-08 09:46:11  |  來源:長春日報  |  編輯:田東艷

  原題:我市2018年公務員招錄工作即將啟動  擬招錄494名公務員 3月12日至16日報名

  長春日報3月8日訊(記者 溫斯琪):3月7日,記者從長春市人社局獲悉,2018年長春市各級機關面向社會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即將啟動。2018年全市各級機關擬考試錄用公務員494名。3月12日起開始報名。

  據了解,2018年公務員招錄的基本報考條件要求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獲得高中至碩士研究生(含在職)學歷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1982年3月12日至2000年3月12日期間出生),獲得博士研究生(含在職)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7年3月12日以後出生)。

  其中,報考鄉鎮機關選調生(大學生村官)的考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1987年3月12日至2000年3月12日期間出生);報考鄉鎮(街道)機關面向優秀村(社區、居委會)幹部招錄職位的考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25周歲以上(1977年3月12日至1993年3月12日期間出生);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年齡按照《關於調整公安機關和監獄及勞動教養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115號)規定執行。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職位,須符合該職位設置的年齡條件。

  鄉鎮(街道)機關面向優秀村(社區、居委會)幹部招錄的職位,報名考生應為本縣(市、區)現任的村(社區、居委會)黨組織書記、副書記,村委會(社區、居委會)主任、副主任,且截至2018年3月12日,正職任職滿兩年、副職任職滿三年的優秀村(社區、居委會)幹部,通過本人自薦、群眾舉薦,經鄉鎮(街道)黨委推薦,由縣(市、區)黨委組織部負責資格審查合格;在本縣(市、區)任滿1個聘期、當選村“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考核稱職以上的大學生村官可以報考面向優秀村幹部招錄的職位,以及轄村街道的招錄優秀社區(居委會)幹部職位。

  全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除涉密職位外)的報名、資格審查、繳費確認和下載列印《准考證》均通過網絡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為3月12日8時30分至3月16日14時30分。考生可通過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進行報名。其中,報考公安、監獄、強戒人民警察職位和特殊專業職位考生的報名截止時間為3月13日16時30分。

  詳情可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站(http://www.jlgwyks.cn)查詢了解。

  政策諮詢電話:0431-88776158(長春市委組織部幹部一處);0431-89871369(長春市人社局公務員錄用與培訓處)。

  考務諮詢電話:0431-81130612(長春市人事教育考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