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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排部署汛前檢查和防汛抗旱準備工作
2018-03-15 09:21:12  |  來源:中國吉林網  |  編輯:田東艷

  原題:吉林省防指安排部署汛前檢查和防汛抗旱準備工作

  中國吉林網3月14日訊(吉網 吉刻APP記者 賈子堯):吉網、吉刻APP記者從吉林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獲悉:從目前的氣象水文預測來看,吉林省2018年極端天氣事件可能會多發、重發,洪澇、乾旱並重,影響會較重,防汛抗旱形勢不容樂觀。

  按照“兩個堅持三個轉變”的總體要求,為全面、紮實、有效開展汛前檢查和各項防汛抗旱準備工作,確保吉林省防洪、供水安全,為全省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保障,吉林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精心組織、及早謀劃、週密部署今年防汛工作,于3月12日下發了《關於開展汛前檢查和做好各項防汛抗旱準備工作的通知》(吉汛〔2018〕3號),對全省汛前檢查和防汛抗旱準備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據了解,此次省防指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安排部署,明確責任分工,細化檢查方案,及時排查隱患,嚴格落實整改措施。各級防指領導要親自帶隊,深入實地,全面細緻排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實行“零容忍”,要認真研究處理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五到位”。要突出抓好五方面工作:突出病險水庫和江河險工險段,突出山洪災害防禦,突出在建工程度汛安全,突出防汛抗旱責任制落實,突出預案可操作性。要落實整改責任,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

  汛前主要檢查防汛抗旱責任制落實等15個大的方面內容。檢查方式採取自查、復查、抽查、督查相結合的方式,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為自查,時限為3月31日前完成,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及各縣(市、區)防指負責組織轄區內防汛抗旱工作,並進行整改;

  第二階段為復查,時限為4月1日至10日,各地防指對轄區內所有防汛抗旱責任單位自查整改情況進行復查;

  第三階段為抽查,時限為4月11日至30日,省防辦會同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及各縣(市、區)防指對自查、復查工作進行抽查;

  第四階段為督查,時限為6月5日至15日,省防指成員帶隊,對復查和抽查階段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重點督查。

  目前,各地正在開展第一階段自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