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請注意!吉林省直醫保經辦服務指南全面更新!
中國吉林網3月22日訊(吉網 吉刻APP 記者 賈子堯):吉網、吉刻APP記者從吉林省醫保局獲悉,吉林省直醫保經辦服務指南已全面更新!以下為全文:
吉林省直醫保經辦服務指南 參保人員基本信息變更業務
一、申請條件
參保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等基本信息的變更。
二、所需材料
(一)窗口經辦
1.單位辦理
(1)《省直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基本信息變更登記表》(吉林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 一式兩份, 加蓋單位公章);
(2)變更人的有效證件(身份證或戶口本)複印件;
(3)變更參加工作時間需提供人事檔案原件和複印件;
2.個人辦理
個人辦理只針對姓名同音不同字或不變更身份證號中出生年月日;
(1)個人填寫窗口提供的《人員基本信息變更明細表》,並簽字確認;
(2)本人和經辦人的身份證或者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
(二)網上經辦
1.單位的網上經辦大廳可辦理人員人員基本信息變更業務(詳見溫馨提示);
2.個人網上大廳可查詢個人的相關信息(賬戶餘額、進賬情況、費用明細情況等),可列印個人參保憑證及參保(合)憑證。
三、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
四、辦理地點
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
五、辦結時限
即時辦結。
六、聯繫方式
0431-88690557
七、注意事項
可網上經辦的有:身份證號15為升18位、民族、婚姻狀況、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個人常住地、常住地地址、戶口性質、戶口所在地、戶口祥址、聯繫人姓名、聯繫人電話、聯繫人傳真、聯繫人電子郵箱、健康狀況、通信地址。
城鎮居民代繳
一、申請條件
與省直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同一戶口本的社區參保人員繳費。
二、所需材料
1.參保人員醫保卡、戶口簿、代辦人身份證或戶口簿;
2.社區開具的家庭劃卡續繳費通知單,上面需明確家庭編號、費用額度、被繳費人姓名,並加蓋社區公章。
三、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
四、辦理地點
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
五、辦結時限
即時辦結。
六、聯繫方式
0431-88690557
單位合併、分立或登出登記業務
一、申請條件
需要進行合併、分立或登出的省直參保單位。
二、所需材料
1.單位合併、分立或登出的批准文件或通知、證明;
2.單位主管部門批准解散、撤銷及合併的有關文件;
3.《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參保單位登記手冊》(一式兩份, 加蓋單位公章、法人章);
4.人員調轉材料(人員退保提供退保材料,人員統籌內調轉提供統籌內調轉材料);
5.編制手冊。
三、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
四、辦理地點
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
五、辦結時限
受理之日起15個法定工作日。
六、聯繫方式
0431-88690557(經辦)、0431-82883352(政策)
七、注意事項
參保單位應自發生合併、分立、登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辦理單位合併、分立、登出變更業務。
單位新參保登記業務
一、申請條件
駐長春市的省直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
二、所需材料
1.屬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的,提供政府部門批准的相關文件、編辦批文、上級主管單位批文、編制手冊及法人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
2.《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參保單位登記手冊》(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法人章);
3.銀行開戶許可證;
4.法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5.人員新增或人員統籌內調轉材料。
三、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
四、辦理地點
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
五、辦結時限
受理之日起15個法定工作日。
六、聯繫方式
0431-88690557(經辦)、0431-82883352(政策)
七、注意事項
申請參保單位應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申請辦理單位新增業務。
單位信息變更登記業務
一、申請條件
參保單位的單位名稱、法人等基本信息的變更。
二、所需材料
1.窗口經辦
(1)《省直醫療保險單位基本信息變更登記表》(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 一式兩份, 加蓋單位公章);
(2) 單位名稱變更提供:企業提供工商部門批准的變更事項文件、編辦及上級部門或單位批准的變更文件證明及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等原件和複印件;
(3) 法人變更需提供任職文件法人證書或企業的營業執照和任職文件及法人身份證複印件;
(4)經辦人變更需提供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2.網上經辦
參保單位經辦人憑登錄密碼登陸網上經辦系統,自行進行相關內容查詢和變更。
三、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
四、辦理地點
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
五、辦結時限
即時辦結。
六、聯繫方式
0431-88690557
七、注意事項
可網上經辦的有:行政區代碼、法人電話、專管員姓名、專管員電話、單位地址、郵遞區號、單位電話、單位傳真。
二級保健對象確認
一、申請條件
省醫保參保人員申請二級保健對象待遇。
二、所需材料
1.《省直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保健對象確認登記表》(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一式兩份, 加蓋單位公章);
2.任職材料
(1) 正廳、副廳參保人員需提供任職文件原件及複印件;
(2) 正高參保人員提供正高證書及單位聘用合同或聘任文件原件及複印件;
3.省委保健辦公室發放的特診卡原件及複印件。
三、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
四、辦理地點
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
五、辦結時限
即時辦結。
六、聯繫方式
0431-88690557
七、注意事項
參保單位在未核定次月徵繳通知單之前可辦理人員二級保健對象確認業務,託收單位應在每月18日前辦理人員二級保健對象確認業務。
費用報銷業務
一、申請條件
1.經核準的在非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急診醫療費用。
2.經核準的轉診轉院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3.經核準的異地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4.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的首發醫療費用。
5.參加省直工傷保險統籌,在經核準的地區內因工傷住院治療(含工傷康復、輔助器具配置)的工傷人員所産生的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
二、所需材料
(一)醫療、生育、離休醫療費用報銷
1.門診
(1)有效票據(加蓋清晰的有效印章);
(2)費用清單(票據上有明細的可替代);
(3)門診病歷手冊;
(4)如申報費用總額超過一萬元,需填寫《誠信承諾書》(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
(5)參保人醫保卡;
(6)報銷本人或經辦人的銀行借記卡(全國範圍內的中國銀行卡或長春市內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
(7)報銷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8)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9)由單位經辦人辦理的,需同時供單位授權委託書(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 加蓋單位公章);由代辦人辦理的,需同時提供個人授權委託書(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若報銷本人死亡,必須提供單位授權委託書。
2.住院
(1)有效票據(加蓋清晰的有效印章);
(2)費用清單(加蓋清晰的有效印章);
(3)住院病歷(需加蓋醫院病歷複印專用印章):病歷首頁、入院記錄、出院記錄、手術記錄(住院手術的需提供手術記錄、生育住院的需提供分娩記錄)、相關檢查檢驗報告單、醫囑單;
(4)如申報費用總額超過一萬元,需填寫《誠信承諾書》(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
(5)參保人醫保卡;
(6)報銷本人或經辦人的銀行借記卡(全國範圍內的中國銀行卡或長春市內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
(7)報銷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8)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9)由單位經辦人辦理的,需同時供單位授權委託書(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 加蓋單位公章);由代辦人辦理的,需同時提供個人授權委託書(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若報銷本人死亡,必須提供單位授權委託書。
(二)工傷人員醫療費用報銷
1.門診(首發工傷人員醫療、急診、轉診轉院費用報銷)
(1)有效票據(加蓋清晰的有效印章);
(2)費用清單(票據上有明細可替代);
(3)門診病歷手冊;
(4)如申報費用總額超過一萬元,需填寫《誠信承諾書》(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
(5)工傷認定書原件及複印件;
(6)參保人醫保卡;
(7)單位授權委託書(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 須填寫單位對公賬戶,加蓋單位公章);
(8)工傷人員身份證複印件;
(9)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10)到統籌地區外就醫的住宿發票原件、乘坐交通工具的有效票據原件(急診、轉診報銷時需要提供);
(11)如此次工傷事故因第三方造成傷害的,根據吉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四十九條,實行差額賠付,在依法獲得第三方經濟賠償後,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經辦人同時需提供以下材料:①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原件及複印件;②法院判決書原件及複印件或仲裁判決書原件及複印件;③第三方賠付明細。
2.住院
(1)有效票據(加蓋清晰的有效印章);
(2)費用清單(票據上有明細可替代);
(3)住院病歷(需加蓋醫院病歷複印專用印章):包括病歷首頁、入院記錄、出院記錄、手術記錄(住院手術的需提供手術記錄)、相關檢查檢驗報告單、長期醫囑單、臨時醫囑單;
(4)如申報費用總額超過一萬元,需填寫《誠信承諾書》(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
(5)工傷認定書原件及複印件;
(6)參保人醫保卡;
(7)單位授權委託書(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 須填寫單位對公賬戶,加蓋單位公章);
(8)工傷人員身份證複印件;
(9)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10)統籌地區外就醫的住宿發票原件、乘坐交通工具的有效票據原件(急診、轉診報銷是需要提供);
(11)如此次工傷事故因第三方造成傷害的,根據吉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四十九條,實行差額賠付,在依法獲得第三方經濟賠償後,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經辦人需提供以下材料:①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原件及複印件;②法院判決書原件及複印件或仲裁判決書原件及複印件;③第三方賠付明細。
3.伙食補助費
(1)住院結算票據原件(加蓋清晰的有效印章);
(2)住院病歷首頁(加蓋清晰的有效印章);
(3)出院小結(加蓋清晰的有效印章);
(4)工傷人員傷殘等級證或工傷認定書原件及複印件;
(5)參保人醫保卡;
(6)單位授權委託書(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 須填寫單位對公賬戶,加蓋單位公章);
(7)工傷人員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8)如此次工傷事故因第三方造成傷害的,根據吉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四十九條,實行差額賠付,在依法獲得第三方經濟賠償後,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經辦人需提供以下材料:①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原件及複印件;②法院判決書原件及複印件或仲裁判決書原件及複印件;③第三方賠付明細。
三、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
四、辦理地點
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
五、辦結時限
限時辦結(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
六、聯繫方式
0431-88690557(經辦)、0431-88690556(醫療、生育政策)、0431-88690579(工傷政策)、0431-82883195(離休政策)
七、注意事項
1.報銷材料一經受理恕不查閱、退還,如有需要請先自行複印保存。
2.報銷受理15個工作日後可直接查詢是否到賬,確認到賬後可持報銷受理業務登記單至我局基金財務部領取報銷憑證。
3.您當年就醫發生的醫療費請於次年3月31日前到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申請報銷,逾期視為您個人自動放棄。
個人賬戶提取業務
一、申請範圍
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及參保繳費單位長期駐外地工作的參保人員,其異地就醫待遇生效期間,門診醫療費用暫不能直接結算的,經本人申請,可到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提取個人賬戶餘額。
二、所需材料
1.居住地醫藥機構有效票據;
2.參保人醫保卡;
3.報銷本人或經辦人的銀行借記卡(全國範圍內的中國銀行卡或長春市內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
4.報銷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5.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6.由單位經辦人辦理的,需同時供單位授權委託書(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 加蓋單位公章);由代辦人辦理的,需同時提供個人授權委託書(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若報銷本人死亡,必須提供單位授權委託書。
三、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
四、辦理地點
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
五、辦結時限
即時辦結。
六、聯繫方式
0431-88690557
七、注意事項
1.個人賬戶提取額依據參保人提供的異地就醫待遇生效期間票據總額核定。
2.受理之日起5個法定工作日內到賬。
3.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參保人醫保卡中個人賬戶金額。
工傷(亡)人員待遇補助申領業務
一、申請條件
1.工亡待遇申領:參保職工經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為工亡或視同工亡的,參保單位可以為其申領工亡待遇。
2.工傷待遇申領:經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並且取得勞動能力鑒定結果的工傷人員。(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至四級工傷人員的傷殘津貼、以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工傷人員的生活護理費)
3.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且按工傷保險政策規定簽訂終止工傷保險關係三方協議的工傷人員。
二、所需材料
(一)工亡待遇申領:
1.《省直工傷保險參保單位事故報告備案表》(已經備案後,省醫保加蓋待遇審核章的備案表);
2. 認定工傷決定書原件及複印件;
3. 居民死亡醫學死亡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4. 符合條件的供養親屬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5. 供養親屬與工亡職工關係證明;
6. 依靠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的證明;
7. 供養親屬是孤兒、孤寡老人,需提供民政部門相關證明,加蓋公章;
8. 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9. 提供單位授權委託書,填報單位對公賬戶,加蓋公章;
10. 如此次工傷事故因第三方造成傷害的,根據吉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四十九條,實行差額賠付,在依法獲得第三方經濟賠償後,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經辦人需提供以下材料: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原件及複印件;法院判決書原件及複印件或仲裁判決書原件及複印件;第三方賠付明細。
(二)工傷待遇申領
1. 認定工傷決定書原件及複印件。
2. 勞動能力鑒定表原件及複印件。
3. 工傷人員傷殘等級證原件及複印件。
4. 工傷人員身份證複印件。
5. 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6. 單位授權委託書,填報單位對公賬戶,加蓋公章。
7. 如此次工傷事故因第三方造成傷害的,根據吉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四十九條,實行差額賠付,在依法獲得第三方經濟賠償後,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經辦人需提供以下材料: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原件及複印件;法院判決書原件及複印件或仲裁判決書原件及複印件;第三方賠付明細。
(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1.《工傷職工終止工傷保險關係協議書》。(一式參份,工傷職工簽字,用人單位蓋章)
2.《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參保人員退(停)保登記表》原件及複印件(已辦理退<停>保業務,省醫保加蓋待遇審核章的登記表)。
3.《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原件及複印件。
4. 認定工傷決定書原件及複印件。
5. 勞動能力鑒定表原件及複印件。
6. 工傷人員傷殘等級證原件及複印件。
7. 工傷人員身份證複印件。
8. 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9. 單位授權委託書填報單位對公賬戶,加蓋公章。
三、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
四、辦理地點
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
五、辦結時限
限時辦結(受理之日起15個法定工作日)。
六、聯繫方式
0431-88690557(經辦)、0431-88690579(政策)、0431-88690555(財務)。
工傷保險事故備案登記業務
一、申請條件
參保單位發生工傷事故後,應于2個工作日內將事故發生和職工救治的情況報省醫保局登記備案。
二、所需材料
1.《省直工傷保險參保單位事故報告備案表》(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 一式參份, 加蓋單位公章);
2.如發生工傷事故後2個工作日內未辦理登記備案的,提交遲報情況説明,並加蓋單位公章。
三、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
四、辦理地點
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
五、辦結時限
即時辦結。
六、聯繫方式
0431-88690557
七、注意事項
1.《省直工傷保險參保單位事故報告備案表》一式參份,一份用人單位留存,一份用人單位向行政部門(金業大廈A座工傷保險處)申請工傷認定時提供(不提供不受理),一份省醫保局留存。
2.工傷保險事故備案登記是為及時錄入工傷康復快報信息,為工傷人員做工傷康復評估,工傷人員持工傷康復定點機構出具的工傷康復評估報告,才能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無工傷康復評估報告,勞動能力鑒定機構不予受理。
工傷人員輔助器具配置(更換)申報業務
一、申請條件
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符合配置(更換)輔助器具的工傷人員。
二、所需材料
1.《工傷人員輔助器具配置(更換)申請表》(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 一式參份; 先到工傷輔具配備定點,按勞動能力鑒定表上所注輔具名稱,選擇相對應的輔具填寫,加蓋單位公章)。
2. 勞動能力鑒定表原件及複印件。
3. 工傷人員傷殘等級證原件及複印件。
4. 工傷人員身份證複印件。
三、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
四、辦理地點
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
五、辦結時限
限時辦結(受理之日起7個法定工作日)。
六、聯繫方式
0431-88690557(經辦)、0431-88690579(政策)
七、注意事項
1.參保單位經辦人持《工傷人員輔助器具配置(更換)申請表》(填寫應由單位填寫的內容)、前往選定的輔具配置定點機構,確定配置器具具體項目名稱,再由吉林省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審核確認後,持《工傷人員輔助器具配置(更換)申請表》、《吉林省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業務登記單》,按照配置項目和限額標準配置(更換)輔助器具。
2.工傷人員配置(更換)輔助器具發生的符合省直工傷保險支付範圍和標準的費用,由省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與輔具配置定點機構結算,超出規定範圍和標準的費用,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3.輔具配備定點名稱:(1)吉林省假肢康復中心,地址:長春市綠園區皓月大路2721號,聯繫電話:0431—87972535。(2)恩德萊精博假肢矯型器(北京)有限公司長春分公司,地址:長春市南關區永春路和西四馬路交匯處省燈飾城3樓。 聯繫電話:0431?—82910496。(3)德林義肢矯型器(北京)有限公司長春分公司,地址:長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浦東路898號, 聯繫電話:0431—85861855。
工傷人員康復申報業務
一、申請條件
經省工傷康復評估專家委員會評估,符合工傷康復條件的工傷人員,可以申報工傷康復。
二、所需材料
1.《吉林省工傷康復申請表》(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 一式兩份, 加蓋單位公章)。
2. 認定工傷決定書原件及複印件。
3. 工傷人員身份證複印件。
4. 工傷康復評估報告原件及複印件。
三、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
四、辦理地點
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
五、辦結時限
即時辦結
六、聯繫方式
0431-88690557
七、注意事項
1.需要繼續康復的,應提前一週持工傷康復中心出具的康復中期評估報告、《吉林省工傷康復申請表》(重新下載填報,一式兩份)、認定工傷決定書原件及複印件、工傷人員身份證複印件辦理續批申請手續。
2.經審核同意後,用人單位持《吉林省工傷康復申請表》、《吉林省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業務登記單》,前往工傷定點康復機構進行康復治療。發生符合省直工傷保險支付範圍和標準的費用,由省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與定點康復機構結算,超出規定支付範圍和標準的費用,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工傷人員身份變更登記業務
一、申請條件
參保職工經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的並取得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
二、所需材料
1.《省直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特殊身份確認登記表》。(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
2.《省直工傷人員定點醫院選擇變更表》。(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
3. 認定工傷決定書原件及複印件。
4. 勞動能力鑒定表原件及複印件。
5.工傷人員傷殘等級證原件及複印件。
6.工傷人員身份證複印件。
7.工傷人員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張。
三、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
四、辦理地點
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
五、辦結時限
限時辦結(受理之日起7個法定工作日)。
六、聯繫方式
0431-88690557(經辦)、0431-88690579(政策)
七、注意事項
1.定點醫院一經選定,一年內不得變更。確需臨時到其他定點就醫的,須在選定的定點醫院辦理相關手續。
2.工傷人員定點醫院:吉林大學第一醫院、吉林大學第二醫院、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吉林大學第一醫院二部、吉林省人民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第208醫院、吉林省腫瘤醫院、吉林省職業病防治院、長春市中心醫院、吉林省中醫藥研究院第一臨床醫院、長春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含二部)、吉林大學口腔醫院。
3.二等乙級傷殘軍人因享受其他待遇不享受此待遇。
4.辦理好此項業務後,工傷人員取得工傷就診本,憑此本工傷就醫。當工傷就診本全部使用完,需更換工傷就診本時,攜帶工傷人員工傷證原件到省醫保局窗口叫號辦理。
基金徵繳業務
一、申請條件
省醫保參保單位核定並繳納次月醫保費。
二、所需材料
1.窗口經辦:參保單位的單位編碼。
2.網上經辦:參保單位的單位編碼, 單位網上登錄密碼。
三、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
四、辦理地點
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
五、辦結時限
即時辦結。
六、聯繫方式
0431-88690557
七、注意事項
1.財政統發單位在每月17日後核定、列印徵繳單;託收單位在每月18日前核定、列印徵繳單。
2.參保單位經辦人在繳存醫保費時必須註明繳費單位編碼和繳費月份,規範格式:xxxxx201709;補繳款須體現補繳字樣,規範格式:xxxxx201709補繳。
3.各參保單位要確保在每月23日前核定次月徵繳通知單並繳存醫保費,若參保單位未在規定日期前按徵繳通知單應繳合計金額繳存,因單位原因導致參保單位欠費,影響參保職工的醫保待遇,後果由單位自行承擔。
急診備案業務
一、申請條件
參保人員因急、危、重症需要就近到醫療機構(國外及港、澳、臺地區除外,包括本地非定點服務機構)就醫的, 從就診當日開始計算3個工作日之內辦理急診備案登記業務。
二、所需材料(2.3.4任選其一,但提供的材料需滿足急診要求且字跡清晰)
1.《吉林省醫療生育保險急診備案申請表》;
2.急診診斷證明(疾病診斷書)複印件;
3.相關病歷資料
(1)門診患者提供門診病歷複印件;
(2)住院患者提供入院記錄(病情介紹)複印件;
4.帶有診斷的相關檢查檢驗報告單;
5.參保人醫保卡;
6.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三、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
四、辦理地點
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
五、辦結時限
即時辦結。
六、聯繫方式
0431-88690557
七、注意事項
1.急診備案業務需在急診之日3個工作日內進行登記備案。
2.急診備案業務受理後,本次就診是否能享受報銷待遇,以患者出院後提供詳細材料的審核情況為準。
3.病情穩定後建議您轉回本地定點醫院進一步治療。
4.本次住院治療結束後,終止日期前至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窗口辦理急診撤銷業務,臨時異地(急診)生效期間封鎖本地待遇。
5.您當次急診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請於次年3月31日前到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申請報銷,逾期視為您個人自動放棄。
門診特殊疾病業務
一、申請條件
惡性腫瘤放療、惡性腫瘤化療、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精神分裂症治療、結核病抗結核治療、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
二、所需材料
1.《吉林省省直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申請表》(在選定就診醫院的醫保科(辦)網上申報、列印,加蓋單位公章);
2.近期住院病歷的複印件;如未住院提供門診病歷(加蓋有效印章);
3.註明詳細診療方案的診斷書;
4.參保人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張;
5.參保人醫保卡;
6.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三、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
四、辦理地點
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
五、辦結時限
即時辦結。
六、聯繫方式
0431-88690557
七、注意事項
1.特殊疾病業務審核通過後,申報人領取特殊疾病門診專用處方本,並認真填寫後由省醫保局加蓋有效印章方可生效。
2.須在選定醫院門診治療,門診特殊疾病按照住院待遇報銷,全年只交納一次起付線。
3.如您需要變更所選定的定點醫院,請於每年1月份到新選定的就診醫院醫保科(辦)重新進行網上申報,並攜帶《吉林省省直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申請表》(新選定就診醫院的醫保科<辦>列印)、病歷、新選定醫院診斷書和《吉林省省直醫療保險特殊人員(慢性病)門診處方本》到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辦理;變更診療方案視同新辦。
4.醫院範圍
(1)惡性腫瘤放療:吉林大學第一醫院、吉林大學第二醫院、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吉林大學第二醫院腫瘤防治中心、吉林省人民醫院、吉林省腫瘤醫院。
(2)惡性腫瘤化療:吉林大學第一醫院、吉林大學第二醫院、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吉林大學第一醫院二部、吉林大學第二醫院腫瘤防治中心、吉林省人民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〇八醫院、吉林省腫瘤醫院、長春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
(3)血液透析:吉林大學第一醫院、吉林大學第二醫院、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吉林大學第一醫院二部、吉林省人民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〇八醫院、吉林省前衛醫院、長春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長春市中心醫院。
(4)腹膜透析:吉林大學第一醫院、吉林大學第二醫院、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吉林大學第一醫院二部、吉林省人民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〇八醫院、吉林省前衛醫院、長春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長春市中心醫院。
(5)結核病抗結核治療:長春市傳染病醫院。
(6)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吉林大學第一醫院、吉林大學第二醫院、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〇八醫院。
(7)精神分裂治療: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〇八醫院、長春市第六醫院。
女職工生育業務
一、申請條件
參保女職工懷孕後可以申請此待遇。
二、所需材料
1.參保人身份證;
2.參保人醫保卡;
3.結婚證;
4.準生證;
5.圍産期保健手冊。
三、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
四、辦理地點
省直生育定點醫院醫保科。
五、辦結時限
即時辦結。
六、聯繫方式
0431-88690557
七、注意事項
1.省直生育定點醫療機構範圍及聯繫電話:
吉林大學第一醫院 88782752
吉林大學第二醫院 88796724
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 84995222
吉林省人民醫院 85595418
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〇八醫院 86988576
吉林省前衛醫院 85162505
吉林省婦幼保健院 86199311
長春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 86177037
長春市婦産醫院 82903601
2.生育待遇開通後,參保人員在生育定點醫療機構持卡結算,符合省直生育保險支付範圍的費用個人不承擔,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人員補繳業務
一、申請條件
參保單位新增人員補繳、統籌內調轉補繳、在職轉退休一次性補繳。
二、所需材料
1.新增人員補繳、統籌內調轉補繳:
(1)機關單位提供新增人員到本單位首次核定的工資表;
(2)企業合同制人員提供合同備案名冊和工資表;
2.在職轉退休:
(1)機關單位人員提供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統籌退休審批表;
(2)企業單位提供基本養老金核定表、退休資格審批表;
3.若對補繳月份有異議,需提供人員檔案。
三、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
四、辦理地點
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
五、辦結時限
即時辦結。
六、聯繫方式
0431-88690557
七、注意事項
1. 機關單位提供新增人員到本單位首次核定的工資執行月份的次月補繳到新增當月。
2.企業單位人員從勞動合同備案名冊中所簽訂勞動合同的起始的次月補繳到新增當月。
3.在職轉退休要求是男工齡滿30年、女工齡滿25年、醫保實際繳費年限滿15年,若不滿足條件需補繳(若都不滿足,從高)。
4.若新增人員與統籌內調轉人員單獨申請補繳,需攜帶《省直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基本信息變更登記表》與相關資料到窗口取號辦理。
人員停保變更登記業務
一、申請條件
省醫保參保人員開除、辭職、調動工作、解除勞動關係、違紀或判刑、失蹤。
二、所需材料
1.《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參保人員退(停)保登記表》(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 一式兩份, 加蓋單位公章);
2.停保手續
(1)辭職提供:個人辭職申請書、辭去公職申請表、辭去公職批准文件及編制本減少頁的原件和複印件;
(2)調轉統籌外提供:調轉文件、調動審批呈報表、商調函、調動審批表及編制本減少頁原件和複印件;
(3)違紀或法院判刑提供:法院的判決書、編制本減少頁、紀檢部門、上級主管單位或本單位出具的開除公職的紅頭文件原件及複印件;
(4)人員失蹤提供:相關的減員手續、情況説明並加蓋公章、刊登聲明的報紙、編制本減少頁的原件及複印件;
(5)企業單位與編外合同制人員提供: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供解除(終止)聘用合同備案名冊原件及複印件。
三、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
四、辦理地點
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
五、辦結時限
即時辦結。
六、聯繫方式
0431-88690557
七、注意事項
1.參保單位在未核定次月徵繳通知單之前可辦理人員停保變更業務,託收單位應在每月18日前辦理人員停保變更業務。
2.參保單位應於人員減少後30日內為停保人員申請辦理醫療保險停保手續。
3.停保人員的醫保卡個人賬戶餘額可以在定點醫院門診和藥店繼續使用。
4.停保人員的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餘額可以轉移到新參保地。
人員退保變更登記業務
一、申請條件
省醫保參保人員死亡。
二、所需材料
1.《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參保人員退(停)保登記表》(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 一式兩份, 加蓋單位公章);
2.退保手續
(1)死亡證明或戶口登出證明書或火化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2)離休幹部需提供定點醫院醫保科提供的費用結清證明;
(3)若死亡人員的地點是國外,死亡證明或火花證明要提供權威的翻譯件;
3.若死亡人員個人賬戶經計算仍有餘額,提供單位委託授權書和繼承人及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參保人醫保卡(二代醫保卡交開戶銀行)。
三、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
四、辦理地點
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
五、辦結時限
即時辦結。
六、聯繫方式
0431-88690557
七、注意事項
1.參保單位在未核定次月徵繳通知單之前可辦理人員退保變更業務,託收單位應在每月18日前辦理人員退保變更業務。
2.參保單位應於人員減少後30日內為退保人員申請辦理醫療保險人員退保變更業務。
人員在職轉退休變更登記業務
一、申請條件
省醫保參保的在職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所需材料
1.《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參保人員在職轉退休變更登記表》(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 一式兩份, 加蓋單位公章);
2.退休手續
(1)省直機關單位提供: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正式啟動前退休審批表或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統籌退休審批表原件和複印件;
(2)中央直屬單位提供:幹部退休審批表或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審批表原件和複印件;
(3)企業單位提供:基本養老金核定表及退休審批表原件和複印件;
3.若對工齡有異議需提供退休人員檔案。
三、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
四、辦理地點
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
五、辦結時限
即時辦結。
六、聯繫方式
0431-88690557
七、注意事項
1.參保單位在未核定次月徵繳通知單之前可辦理人員在職轉退休變更業務,託收單位應在每月18日前辦理人員在職轉退休變更業務。
2.需要補繳請收到補繳通知單的兩天之內繳費,在確認到賬之後請及時到醫保局窗口辦理人員在職轉退休變更業務。
生育補貼獎勵業務
一、申請條件
參保女職工生育新生兒,産後可一次性申請圍産補貼;參保男職工配偶生育新生兒,産後可一次性申請護理補貼(配偶無工作可同時申請圍産補貼)。
二、所需材料
1.參保女職工和配偶生育的男職工
(1)《吉林省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網絡申報業務登記單》(單位網上申報後列印,加蓋單位公章);
(2)《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險補貼獎勵申領表》(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加蓋單位公章);
(3)新生兒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
(4)結婚證原件和複印件;
(5)單位授權委託書(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須填寫單位對公賬戶,加蓋單位公章);
(6)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2.無工作男職工配偶
(1)《吉林省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網絡申報業務登記單》單位網上申報後列印,加蓋單位公章);
(2)《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險補貼獎勵申領表》(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加蓋單位公章);
(3)新生兒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
(4)結婚證原件和複印件;
(5)女方失業證原件複印件(農村戶口提供失業證明,在校學生提供學生證和在校證明);
(6)單位授權委託書(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須填寫單位對公賬戶,加蓋單位公章);
(7)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三、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
四、辦理地點
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
五、辦結時限
即時辦結。
六、聯繫方式
0431-88690557
七、注意事項
1.單位通過網絡集中申報,每月限列印1次《吉林省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網絡申報業務登記單》,不受理個人申請。
2.受理之日起7個法定工作日內到賬(無工作男職工配偶領取補貼辦結時限為次年1季度,具體時間以電話通知為準)。
3.補貼費用請於子女出生後至次年3月31日前辦理,逾期視為您個人自動放棄。
省直工傷人員定點醫院變更業務
一、申請條件
已辦理工傷人員身份變更登記業務的省直工傷人員。
二、所需材料
工傷定點醫院變更:《省直工傷人員定點醫院選擇變更表》。(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
三、辦理時間
每年12月1日到12月20日期間的法定工作日。
四、辦理地點
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
五、辦結時限
即時辦結。
六、聯繫方式
0431-88690557
七、注意事項
1.規定時間內未申報視為選擇定點醫院無變動。
2.工傷定點醫院:吉林大學第一醫院、吉林大學第二醫院、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吉林大學第一醫院二部、吉林省人民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第208醫院、吉林省腫瘤醫院、吉林省職業病防治院、長春市中心醫院、吉林省中醫藥研究院第一臨床醫院、長春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含二部)、吉林大學口腔醫院。
違規劃卡業務
一、申請條件
參保人死亡後他人違規劃卡、離休幹部去世他人違規劃卡、異地就診期間本地存在就診記錄的參保人員。
二、所需材料
1.普通人員及離休人員:他人(指參保人去世後違規劃卡的當事人)出具情況説明、單位出具調查情況説明;
2.異地就診人員:他人出具的情況説明。
三、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
四、辦理地點
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
五、辦結時限
即時辦結。
六、聯繫方式
0431-88690557(經辦)、0431-88690563(政策)
七、注意事項
1.相關就診資料請登錄吉林省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網站(www.jlyb.gov.cn)中個人信息部分進行查詢。
2.死亡人員他人違規劃卡,經辦人或死亡人員家屬請於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後攜帶情況説明到金業大廈B座1511室取違規劃卡處罰單。
3.持違規劃卡單到中國銀行(長春市南關區亞泰大街1888號,中海金域中央小區西門)交款。
無工作男職工配偶生育業務
一、申請條件
參保男職工配偶無工作、無生育保險(含生育待遇),懷孕後可以申請此待遇。
二、所需材料
1.《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險無工作男職工配偶生育待遇申請表》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 加蓋單位公章);
2.女方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
3.結婚證原件和複印件;
4.準生證原件和複印件;
5.圍産期保健手冊原件和複印件;
6.女方失業證原件和複印件(農村戶口提供失業證明,在校學生提供學生證和在校證明);
7.參保人醫保卡;
8.參保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三、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
四、辦理地點
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
五、辦結時限
即時辦結。
六、聯繫方式
0431-88690557
七、注意事項
1.無工作男職工配偶生育只能選定一所生育定點醫院就醫,不可更改。
2.定點醫院選擇範圍:吉林大學第一醫院、吉林大學第二醫院、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吉林省人民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〇八醫院、吉林省前衛醫院、吉林省婦幼保健院、長春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長春市婦産醫院。
3.申請核準後,須攜帶醫保卡到選定生育定點醫院醫療保險科(辦公室)登記後就診,就診産生的醫療費在醫院劃卡結算。
4.若因醫院因素需要變更醫院,需攜帶《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險無工作男職工配偶生育待遇申請表》、轉院證明、參保人醫保卡、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至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辦理變更醫院手續。
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業務
一、申請條件
需要進行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省直參保人員。
二、所需材料
(一) 醫療保險關係轉入
1.原參保地出具的《基本醫療保障參保(合)憑證》;
(1)《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
(2)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2.現參保地出具《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
3.原參保地出具《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
(二)醫療保險關係轉出
1.現參保地出具《基本醫療保障參保(合)憑證》;
2.原參保地出具《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
三、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
四、辦理地點
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
五、辦結時限
即時辦結。
六、聯繫方式
0431-88690557
異地生育業務
一、申請條件
1.參保女職工,因隨軍、戶口在異地或工作在異地等情況需要異地生育的可以申請此待遇。
2.無工作男職工配偶懷孕後,因戶口在異地等情況需要異地生育的可以申請此待遇。
二、所需材料
1.女職工
(1)《吉林省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異地就醫申請表》(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加蓋單位公章);
(2) 結婚證原件和複印件;
(3) 準生證原件和複印件;
(4) 圍産期保健手冊原件和複印件;
(5) 參保人醫保卡;
(6) 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2. 無工作男職工配偶
(1)《吉林省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異地就醫申請表》(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加蓋單位公章);
(2) 女方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
(3) 結婚證原件和複印件;
(4) 準生證原件和複印件;
(5) 圍産期保健手冊原件和複印件;
(6) 女方失業證原件和複印件(農村戶口提供失業證明,在校學生提供學生證和在校證明);
(7) 參保人醫保卡;
(8) 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三、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
四、辦理地點
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
五、辦結時限
即時辦結。
六、聯繫方式
0431-88690557
七、注意事項
1.異地生育只能選定一所定點醫院就醫,不可更改。
2.異地生育生效期間封鎖本地待遇。
3.辦理直接結算的參保人員,在直接結算定點醫院發生的醫療費可劃卡結算;非直接結算定點醫院發生的醫療費先由個人現金墊付,出院後攜帶報銷材料至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報銷。
4.若因醫院因素需要變更醫院,需攜帶《吉林省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異地就醫申請表》、轉院證明、參保人醫保卡、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至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辦理變更醫院手續。
5.您此次異地生育發生的醫療費請於次年3月31日前到我局申請報銷,逾期視為您個人自動放棄。
人員新參保登記業務
一、申請條件
參保單位新錄用(聘用)人員。
二、所需材料
1.《醫療工傷生育保險新增人員登記表》(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 一式兩份, 加蓋單位公章)。
2.錄用手續
(1)新招錄人員提供:錄用通知書、錄用審批表、招聘備案表、報到通知原件和複印件。
(2)統籌外調轉人員提供:調任審批表、調動審批呈報表、調動通知、商調表原件和複印件。
(3)任免人員提供:任職文件、幹部任免審批表原件和複印件。
(4)軍轉人員提供:人員調動供給介紹信和軍隊轉業幹部工作分配通知書原件和複印件。
(5)編外合同制人員和企業單位人員提供:勞動合同備案名冊和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
三、勞動關係材料
(1)機關事業單位提供:編制本原件和複印件。
(2)編外合同制人員和企業單位人員提供:勞動合同原件和複印件。
四、工資表
(1)機關事業單位提供:工資核定表。
(2)企業單位提供:加蓋公章的工資表。
已在其他醫保經辦機構參保的應提供轉出地醫保經辦機構開具的醫療保險參保憑證。
辦理時間:法定工作日。
辦理地點: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
辦結時限:即時辦結。
聯繫方式:0431-88690557。
注意事項:1.參保單位辦理人員新增業務時需先登錄省直醫保網上經辦服務大廳,通過網上申報系統錄入首次參保職工的基本信息,並提交發起網上增員申報;申報後7個工作日內報送材料至綜合業務窗口進行審核,是否通過以審核結果為準。2.參保單位在未核定次月徵繳通知單之前可辦理人員新參保登記業務,託收單位應在每月18日前辦理人員新參保登記業務。3.參保單位應注意新增人員的招錄時間,參保單位與新招錄人員建立勞動用工關係起30日內為新增人員申請辦理參加醫療保險手續,如若超過30日,從建立勞動關係月份開始補繳。4.待遇審核期之後,持《吉林省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業務登記單》,根據《關於辦理吉林省省直社會保障卡事宜的通知》(吉人社信管聯字〔2017〕1號)文件要求制卡。
省直離休幹部定點醫院變更業務
申請條件:省直參保離休幹部,二等乙人員定點醫院變更。
所需材料:《省直離休幹部定點醫院選擇變更表》。(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加蓋單位公章)
辦理時間:每年12月15日到12月30日期間的法定工作日。
辦理地點: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
辦結時限:即時辦結。
聯繫方式:0431-88690557(經辦)、0431-82883195(政策)。
注意事項:1.規定時間內未申報視為選擇定點醫院無變動。:2.省直離休幹部、二等乙人員定點醫院:吉林大學第一醫院 、吉林大學第二醫院、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吉林省人民醫院 、中國人民解放軍208醫院、吉林省前衛醫院、吉林省腫瘤醫院 、長春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 、長春市中心醫院。
離休幹部個人賬戶餘額返還業務
一、申請條件
離休幹部每年的醫療費總額(包含住院、門診、藥店購藥等持卡消費産生的費用,不含體檢費用)低於本人個人賬戶當年計入的總金額,可辦理省直離休幹部個人賬戶餘額返還手續。
二、所需材料
1.離休幹部醫保卡。
2.離休幹部本人或經辦人的銀行借記卡(全國範圍內的中國銀行卡或長春市內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
3.離休幹部本人及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4.由單位經辦人辦理的,需同時供單位授權委託書(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 加蓋單位公章);由代辦人辦理的,需同時提供個人授權委託書(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若離休幹部本人死亡,必須提供單位授權委託書(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 加蓋單位公章)。
辦理時間:下一年度3月1日到3月10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共10個工作日。
辦理地點: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
辦結時限:即時辦結。
聯繫方式:0431-88690557(經辦)、0431-82883195(政策)、0431-88690555(財務)
注意事項:規定時間內未辦理離休幹部個人賬戶返還業務, 資金併入統籌,無法返還。
人員統籌內調轉變更登記業務
一、申報範圍
省醫保參保人員在省醫保參保單位內部調轉。
二、所需材料
1.《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參保人員統籌內調轉登記表》 (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 一式兩份, 加蓋單位公章)。
2. 調轉手續
(1)新招錄人員提供:錄用通知書、錄用審批表、招聘備案表、報到通知原件和複印件。
(2)調轉人員提供:調任審批表、調動審批呈報表、調動通知、商調表原件和複印件。
(3)任免人員提供:任職文件、幹部任免審批表原件和複印件。
(4)編外合同制和企業單位提供: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備案名冊及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辦理時間:法定工作日。
辦理地點: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
辦結時限:即時辦結。
聯繫方式:0431-88690557。
注意事項:1. 統籌內調轉變更業務須在調出單位與調入單位均未核定次月徵繳通知單之前辦理,託收單位應在每月18日前辦理人員統籌內調轉變更業務。2.調入單位應於人員調轉30日內為調轉人員申請辦理醫療保險調轉手續。
轉診轉院業務
一、申請條件
參保人員因參保地定點服務機構條件所限或因危重症,符合分級診療和轉診轉院政策規定需要轉外就醫的。
二、所需材料
1.《吉林省省直醫療生育保險轉診、轉院申請表》。(在具有轉診轉院權的省直定點醫療機構醫保科(辦)網上申報後列印)。2.門診病歷或住院病歷複印件(加蓋有效印章)。3.參保人醫保卡。4.經辦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辦理時間:法定工作日。
辦理地點: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
辦結時限:限時辦結(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
聯繫方式:0431-88690557(經辦)、0431-88690556(政策)。
注意事項
1.此項業務需由兩傢具有轉診權限定點醫療機構專家會診同意。
2.具有轉診權的定點醫療機構:吉林大學第一醫院、吉林大學第二醫院、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吉林省人民醫院、吉林省腫瘤醫院。
3.轉診人員可在以下定點醫院範圍內選擇一所定點醫院就診:北京協和醫院、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北京市)、北京大學第三醫院、北京安貞醫院、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醫院(北京市)、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北京市301醫院)、北京同仁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天壇醫院、上海東方肝膽外科醫院、上海華山醫院、復旦大學附屬上海華東醫院、中國醫學科學院血液病醫院(天津市)。
4.轉診轉院申請經核準後,參保人醫保卡本地待遇封鎖,異地就醫待遇生效,有效期至當次住院治療結束。
5.當次住院治療結束後,直接結算的轉診參保人員轉診轉院待遇自動終止;非直接結算的轉診參保人員,可在終止日期前攜帶參保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至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窗口辦理轉診撤銷業務。
6.您在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直接結算醫療費用,可持社會保障卡直接結算,發生的非直接結算醫療費用先由個人現金墊付,于次年3月31日前按規定攜帶相關手續到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申請報銷,逾期視為您個人自動放棄該權利。
7.2017年11月1日後,未履行規定程式,自行異地就醫人員的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為20%。因本人原因,應直接未直接結算的就醫人員,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在原基礎上降低10%。
8.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的轉診人員,在就醫地發生的再轉診,應在就醫地定點醫療機構辦理事前核準手續,如轉到直接結算定點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如轉到非直接結算定點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然後按規定到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報銷。
9.醫療費用非直接結算的轉診人員,在就醫地發生的再轉診,按轉診有關要求到參保地經辦機構辦理事前核準手續,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然後按規定到參保地經辦機構申請報銷。
異地就醫業務
申報範圍:1.參保人員因公在外地長期工作6個月以上的。2.參保人員根據戶籍管理規定取得居住地戶籍或根據居住證管理規定取得居住地居住證(或居住登記6個月以上,下同)的。
所需材料:
(一)長期派駐外地工作人員
1.《吉林省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異地就醫申請表》 (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下載,下同) 。
2.相關證明資料
(1)有駐外分支機構的單位應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事業單位)、統一信用代碼證(機關和中直單位)或者工商營業執照(企業單位);無駐外分支機構的單位,應提供書面情況説明和異地購房合同、租房、租櫃協議複印件(加蓋有效印章)等輔助證明材料。
(2)屬勞務派遣性質的單位,派遣方與用工方簽訂的派遣協議中明確工作地點的,應提供派遣協議複印件(加蓋有效印章),沒有明確工作地點的,應由用工方出具異地工作的書面證明(加蓋有效印章)。
(3)單位駐外工程施工情況説明或其他有效證明材料複印件,並加蓋單位公章。
3.參保人醫保卡。
4.參保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二)長期異地居住
1.《吉林省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異地就醫申請表》。 2.居住地戶口簿(居住地身份證)或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3.參保人醫保卡。4.經辦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辦理時間:法定工作日。
辦理地點: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
辦結時限:即時辦結。
聯繫方式:0431-88690557。
注意事項
(一)結算方式
辦理異地就醫後,醫療費用分直接結算和非直接結算兩種方式。其中,直接結算定點醫療機構名單可到省醫保局網站(www.jlyb.gov.cn)查詢。
(二)省內異地就醫
1.定點選擇
長期異地就醫人員可在居住地(市州統籌區內非跨縣域)開通直接結算的全部定點服務機構就醫,在此基礎上可在居住地(市州統籌區內)的非直接結算定點服務機構中再選擇4家(三級、二級、一級和專科各1所)就醫,有異地門診特病待遇的,可在辦理異地就醫時在其異地定點醫院範圍內選擇一家作為特殊疾病定點,若選擇非直接結算定點醫院,需居住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確認蓋章。
2.您在選定生效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直接結算醫療費用,可持社會保障卡直接結算;您在選定生效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非直接結算醫療費用先由個人現金墊付,按規定攜帶相關手續到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申請報銷。
4.如您需要變更選定的非直接結算定點醫院或臨時回到參保地就醫、取消長期異地業務,請攜帶《吉林省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異地就醫申請表》、參保人醫保卡、參保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到參保地醫保局辦理;如您需變更居住地,請到參保地經辦機構重新辦理,所需材料同第二條。
5.如您突發急診在非定點醫院發生急診就醫,請在規定時間內至居住地醫保局辦理急診相關手續。
6.醫療費用直接結算的長期異地就醫參保人員,因居住地定點醫院醫療條件所限需要轉外就醫的,應在居住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事先核準手續,如轉到直接結算定點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如轉到非直接結算定點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然後按規定到居住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報銷。
7.醫療費用直接結算的異地就醫轉診人員,在就醫地發生的再轉診,應在就醫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事先核準手續,如轉到直接結算定點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如轉到非直接結算定點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然後按規定到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報銷。
(三)跨省異地就醫
1.辦理跨省直接結算的參保人員,需先取得並激活二代社會保障卡。
2.定點選擇
跨省長期異地就醫人員可在居住地(市級統籌區)內全部直接結算定點服務機構就醫,在此基礎上可在居住地(市級統籌區)的非直接結算定點服務機構中再選擇4家(三級、二級、一級和專科各一所)就醫,若選擇非直接結算定點醫院,需居住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確認蓋章。有異地門診特病待遇的,可在辦理異地就醫時在其異地定點醫院範圍內選擇一家作為特殊疾病定點。若選擇非直接結算定點醫院,需居住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確認蓋章。
3.您在選定生效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直接結算醫療費用,可持社會保障卡直接結算;您在選定生效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非直接結算醫療費用先由個人現金墊付,按規定攜帶相關手續到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申請報銷。
4.如您需要變更選定的非直接結算定點醫院或臨時回到參保地就醫、取消長期異地業務,請攜帶《吉林省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異地就醫申請表》、參保人醫保卡、參保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到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辦理;如您需變更居住地,請到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重新辦理,所需材料同第二條。
5.如您在非定點醫院發生急診就醫,請在規定時間內至參保地醫保局辦理急診相關手續。
6.醫療費用直接結算的長期異地就醫參保人員,因居住地定點醫院醫療條件所限需要轉外就醫的,應在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事先核準手續,如轉到直接結算定點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如轉到非直接結算定點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然後按規定到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報銷。
(四)其他
1.異地就醫業務審核通過後,請在所選擇定點醫院範圍內就醫,異地就醫待遇生效期間,本地醫保待遇封鎖。
2.長期異地就醫業務審核通過後,異地就醫待遇從辦理之日起生效;在職人員取得就醫地戶籍、退休人員取得就醫地戶籍或居住證的,異地就醫待遇長期有效;在職人員取得就醫地居住證的,居住證有效期即為異地就醫有效期限。
3.長期派駐外地工作人員有效期到期後仍需繼續異地就醫的,應到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辦理事前核準手續,辦理時應提供材料同第二條第一款。如在終止日期前未申請辦理延期,異地待遇自動終止,本地待遇自動生效。
4.您在直接結算定點醫院住院費用因個人原因應直接結算未直接結算的,回到參保地醫保局申請報銷,報銷時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若您未履行規定備案程式,自行異地就醫人員的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為20%。
5.您的醫療待遇執行您參保地政策標準,如有相關問題請諮詢省醫保局。
6.您在醫院就醫過程中如需幫助,請直接與就診醫院醫保科(辦)聯繫諮詢,若醫院未能解決您的困難,請與就醫地醫保局聯繫。
7.當年發生的非直接結算醫療費請於次年3月31日前到省直醫保經辦服務大廳申請報銷,逾期視為您個人放棄該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