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琿春辦結吉林省首例縣級留置案件
吉林日報  2018-05-07 11:27:42

  原題:琿春辦結我省首例縣級留置案件

  吉林日報5月7日訊(記者田婕 通訊員王鳳娟):近日,琿春市監委對琿春市林業局稽查科原科員汪某違法事實調查清楚,歷經10天留置,該案被移送至琿春市人民檢察院。這是琿春市監委掛牌後使用留置措施的“第一案”,也是吉林省縣市級監察委首個在本地執行“留置”措施的案件。

  2018年年初,琿春市監委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了琿春市林業局稽查科原科員汪某涉嫌受賄的線索。3月22日,汪某主動到琿春市監委會辦案中心投案自首,當晚經琿春市監委班子集體研究決定,並報州監委批准,琿春市監委對他在琿春市監委辦案中心採取了留置措施。

  為穩妥謹慎使用留置措施,琿春市監委在採取留置措施前,嚴把初核關,理清案件線索,掌握了辦案的主動權。案件留置中,通過訊問、查詢、調取等措施,進一步收集、固定、保全相關證據,縮短了留置時間。同時,琿春市監委加強與檢察院溝通,邀請琿春市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熟悉案情,不斷完善對證據標準、案件移送等事項的審查對接。留置措施執行第10天,琿春市監委與市檢察院對首個“留置人員”汪某的交接工作依法有序完成,全省首例留置案件規範安全高效辦結。

編輯:杜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