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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禁止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
中國吉林網  2018-05-14 08:54:04

  原題:長春市政府下發通告:禁止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

  中國吉林網5月12訊(吉網 吉刻APP記者 王小野):近日,長春市政府下發關於禁止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通告,為了有效遏制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打擊制毒、販毒違法犯罪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通告如下: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均須遵守本通告。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本通告所稱種植,是指播種、育苗、移栽、插苗、施肥、灌溉、割取津液或者收取種子等行為。

  禁止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禁止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進行加工製作毒品半成品、成品。

  縣(市)區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發現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應當立即採取措施予以制止、剷除。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發現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應當及時予以制止、剷除,並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毒品半成品、成品,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收繳。

  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依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均有權舉報。舉報電話:110。本通告由長春市公安局會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本通告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編輯:杜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