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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
長春晚報  2018-05-17 09:51:36

  原題:我市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 課上不講課外講將被嚴肅處理

  長春晚報5月17日訊(記者 呼特):近日,長春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聯合印發了《長春市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方案》,明確了要依法依規清理整頓違規辦學、無證辦學、違背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等行為,加快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問題,確保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

  方案要求,對有安全隱患的無資質教育培訓機構堅決取締。強化“無證無照”“有照無證”培訓機構的引導整治。堅決糾正校外教育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舉辦知識教學類(如語文、數學、奧數等)學前班;縣(市)區、教育局要對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進行審核、登記、備案。

  規範民辦中小學和教育培訓機構招生和辦學行為。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嚴禁以各種形式將學生考試成績提供給中小學校或在網上發佈。堅決查處將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的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堅決制止教育培訓機構進行誇大宣傳、虛假宣傳等行為,依法追究有關學校、教育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堅持依法從嚴治教。進一步規範中小學校和教師的教育教學行為,嚴禁加快教學進度、增加教學難度,堅決查處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嚴厲追究校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教育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中小學校及教師不良教育教學行為舉報電話:0431-88787110。

  辦學資質(證照)類舉報電話:0431-88787081。

  長春市民政局舉報電話:0431-87905346。

  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電話:0431-89871357。

  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舉報電話:0431-88500212。

編輯:田東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