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吉林省醫保業務可預約或上門服務
長春晚報  2018-05-17 09:45:40

  原題:省醫保業務 可預約或上門服務 看清流程會更省心

  長春晚報5月17日訊(記者 陳思秀):5月16日,記者從吉林省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獲悉,為全面推進“只跑一次”,按照《關於推行省直醫保經辦預約服務和上門服務的通知》要求,從即日起對部分醫保經辦業務推行預約服務和上門服務。

  為落實吉林省人社廳《關於印發全面推進“只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以‘零跑動’為優選,以‘只跑一次’為底線”的原則,積極打造“以信息化為支撐,服務方式多樣化、管理服務一體化”的新型醫保經辦服務格局,現對部分醫保經辦業務推行預約服務和上門服務。

  《通知》服務對象為,省直參保單位(參保人員)、定點醫療機構及定點零售藥店。

  業務範圍包括:

  1.預約服務:單項徵收業務超過20人次以上,單項支付業務超10人次以上及年老、體弱、病殘孕等可申請預約服務;2.上門服務:因故導致單位經辦人員無法至現場辦理或單項業務超100人次及參保人員因高齡、行動困難無法至現場辦理業務時,可申請上門服務。

  辦理流程為:

  1.電話登記:經辦人或參保人根據需要,請提前5個工作日進行電話預約登記,預約服務電話:0431-88690557。

  2.受理申請:工作人員根據預約情況與實際工作情況,于1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是否受理及具體時間等相關情況。

  3.準備材料:申請成功後,經辦人或參保人根據業務服務指南(可登錄吉林省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網站查詢),準備所需材料。

  4.業務經辦:預約成功後,請按時至吉林省直經辦服務大廳預約窗口辦理業務;若為上門服務預約,請提前半小時在約定地點等候。

  吉林省醫保局提醒服務對象,預約成功後,請按時至省直經辦服務大廳預約窗口辦理(或在約定地點等候),逾時視為自動放棄並不得再次預約。如有特殊情況,可提前三個小時取消預約或更改預約時間。

編輯:田東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