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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通報6起環保問責典型案件
長春日報  2018-05-18 08:48:37

  原題:關於6起環保問責典型案件的通報

  2017年以來,長春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根據中央環保督察組和市委的部署要求,認真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嚴肅查處損害生態環境背後的失職失責行為。現將6起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1.榆樹奇特肥業公司違法排放污染物致環境污染問題。2017年,榆樹奇特肥業公司未按照環境影響後評價要求建設環境保護設施,違法排放污染物,造成大氣污染。榆樹市五棵樹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劉一鳴、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劉國慶工作不到位,沒有履行聯繫責任,分別受到誡勉談話和行政警告處分;榆樹市環保局五棵樹分局局長邵立三、中隊長胡樹奇履行監管職責不到位,分別受到行政警告和行政記過處分。

  2.綠園區林園街道環城路建築材料違規堆放致環境污染問題。2010年7月至2017年8月,綠園區環城路中石化加油站南側長期存在一處違規經營建築材料場所,在材料存放及裝卸過程中造成揚塵及噪聲污染。綠園區林園街道辦事處黨工委副書記兼紀工委書記王曉龍、副主任關愛民,對轄區內違章建築及違規堆放建築材料監管不到位,分別受到黨內警告和行政警告處分。

  3.雙陽區齊家鎮長興村七社沙場破壞生態環境問題。2013年至2016年,齊家鎮長興村七社沙場存在沙石堆料佔用灘地導致局部改變水流方向、阻礙行洪、侵佔河道,破壞生態環境。雙陽區水利局河道堤防管理站站長徐慶民監管不到位,負有直接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吉林波羅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環境污染問題。2017年,吉林波羅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沒有按要求落實生態環境巡查、巡護、監管等工作,致使保護區內一牧業小區在經營過程中污染波羅湖土壤和保護區水體。吉林波羅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保護科科長李旭平、副科長于景和負有直接責任,分別受到黨內警告和嚴重警告處分。

  5.德惠市皇朝大酒店使用無環保手續燃煤鍋爐污染環境問題。2017年,德惠市環境監察大隊副大隊長郗惠東、一中隊中隊長孫延龍在環境監察中發現皇朝大酒店存在違法使用無環保手續燃煤鍋爐排污問題,對其下達處罰決定並責令整改。郗惠東與孫延龍查看整改情況時,發現該酒店未執行處罰決定後,沒有及時制止,也未向有關領導彙報,導致該酒店繼續使用無環保手續鍋爐排污。郗惠東和孫延龍履行監管職責不到位,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德惠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環保監督員宋國霞,對轄區內的排污企業環境污染監督不到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二道區英俊鎮街道4號小型集中供水出廠水水質不達標問題。2017年,二道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先後兩次對英俊鎮街道4號小型集中供水出廠水進行水質檢測,發現水質不達標,對區農業水利林業局下髮指導意見書,要求及時處理並復檢。區農業水利林業局水利管理總站站長于亞惠沒有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致使超標水質沒有得到處置,造成了不良影響。二道區農業水利林業局副局長梁國義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水利管理總站站長于亞惠負有直接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以上6起環保領域問責典型案件,反映出在當前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的大形勢下,仍有一些單位和幹部政治站位不高、大局觀念不強,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徹底,工作中不作為、不擔當。全市廣大黨員幹部必須高度重視,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勇於擔當、真抓實幹,扎紮實實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各項工作。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單位務必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市決策部署上來,緊盯環保重點領域、關鍵問題和薄弱環節,特別是對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的環境問題,要認真及時調查處理和落實整改,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立足監督執紀問責,敢於動真碰硬,嚴肅查處環保領域腐敗及失職失責問題,通報曝光一批問責典型案例,以強有力問責倒逼環保責任落到實處,為全市生態環境保護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長春市紀委市監委

編輯:杜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