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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司改“精裝修”再推29項配套措施
檢察日報  2018-05-25 10:06:54

  檢察日報5月24日訊(記者孫峰松 通訊員張海婷):近日,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再出臺推進檢察改革規劃,以司法責任體系、司法管理體系、能力建設、組織機構、人員管理、訴訟制度、公益訴訟和智慧檢察八大改革綜合配套制度體系為框架,明確了29項改革新措施。

  從2017年年底開始,吉林省檢察院司改辦按照該院黨組部署,通過深入市縣院調研、召開改革研討會、召開座談會等方式,對2018年全省檢察改革的思路、目標、重點進行梳理研究,並反復徵求各方面意見,最終形成29項具體的改革舉措。

  這29項具體舉措,有的是填補改革後配套制度的空白,有的是對前三年“精裝修”進行的“升級”,有的是對之前制度機制進行的修訂完善,還有的是將過去“零散”的制度機制進行整合等。比如,著眼完善司法責任體系,提出了修訂責權清單、探索擴大檢察官職權、深化檢委會改革、強化司法過錯責任追究、嚴格入額院領導辦案等5項任務。著眼加強檢察官職業素養和動態管理,明確建立檢察官政治輪訓制度、職業培訓制度,完善素能測試機制,健全員額動態管理機制,落實檢察官相關待遇,實行檢察官逐級遴選,解決公務員登記等遺留問題。

  “我們以‘強化監督、維護公益、創新發展’總基調為統領,以構建‘責權明晰、管理科學、保障有力、公正高效’的檢察權運行機制為目標,全面加強改革綜合配套制度體系建設,通過這些務實舉措,使改革‘精裝修’真正落地生根。”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楊克勤強調。

編輯:杜偉